妊娠高血压症状要足够注意

2017年12月12日 8717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妊娠高血压症状是什么?这是值得大家把握的,因为妊娠高血压给患者带来了不小的伤害,损害患者的身体和精神,想要避免疾病危害的发生,大家需正确的把握妊娠高血压症状,因为疾病对症治疗才能够取得好的效果,那么妊娠高血压症状是什么呢?

妊娠高血压症状:

(1)高血压:测血压如有升高,需休息0.51h后再测。who专家认为血压升高需持续4h以上才能诊断,但在紧急分娩或低压>110mmhg时,虽休息不足4h也可诊断。过去以血压130/90mmhg为升高,现改为140/90mmhg以便与国际接轨。同 时,对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仍低于140/90mmhg者均不做异常诊断。因为north(1999)levine(2000)做的5700例以上前瞻性研究证实血压上升但仍低于140/90mmhg者,母儿结局无异常故现已不列为诊断标准。

(2)蛋白尿:应留清洁中段尿检查,如24h尿蛋白≥0.3g则为异常。

(3)水肿:妊娠期可有生理性水肿。如经休息后未消失者,为病理性水肿踝及小腿有可凹性水肿,以“1+”表示;水肿延至大腿以“2+”表示;水肿延及外阴及腹壁,以“3+”表示;4+”系全身水肿或伴腹水者。如水肿不明显,但每周体重增加超过0.5kg者应注意有无隐性水肿。由于引起妊娠水肿的因素多发生率高,没有特异性,故现国际上已不作为诊断先兆子痫的特征。

妊娠高血压并发症:

1. 对孕产妇的危害 中国先兆子痫孕产妇病死率为7.5/10(1989),占孕产妇死亡原因第2位重度先兆子痫合并胎盘早剥、凝血障碍、hellp综合征、肝被膜破裂、脑 血管病变、肺水肿、心、肾功能衰竭手术产及产后出血均增加孕产妇发病率及病死率。子痫的孕产妇病死率在1%20%,并hellp综合征者2%4%

2.对胎儿的危害 重度先兆子痫对由于胎盘供血不足、胎儿窘迫、fgr、早产、低出生体重、死胎、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增加,围生儿死亡率可高达150‰~300‰。

孕妇因抽搐可出现窒息、骨折、自伤。可发生肺水肿、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不全脑疝、脑血管意外、吸入性肺炎、胎盘早剥、胎儿窘迫、胎死宫内等并发症。

上述几方面是专家对妊娠高血压症状做出的分析和介绍,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当然妊娠高血压危害巨大,想要彻底降低疾病危害的发生,大家需咨询相关专家的建议,专家会给大家制定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法,正确的治疗疾病才能够抵制疾病危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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