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牙科用药安全

2018年07月31日 6934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生二胎,那么问题来了,妈妈们哺乳期如果遇到牙痛的问题,牙科用药哪些是相对安全的呢?本文简要介绍一下哺乳期牙科用药的几个问题:

1.哺乳期用药的一般原则: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颌面外科孙林琳

如无证据表明用药的益处大于风险,应尽量避免用药;

能局部用药,尽量避免全身用药;

如必须用药,则应选择分子量大,脂溶性低、半衰期短、乳药/血药比值低,pKa值低的药物;

对于大多数药物,婴幼儿在妊娠期的药物暴露量要明显大于哺乳期的药物暴露量,因此,对于大多数药物,如果在妊娠期可以使用,那么在哺乳期通常也可以使用;

如哺乳期必须要使用可能对母乳喂养的婴儿造成影响的药物,则可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停药5个半衰期后恢复哺乳(药物半衰期可参考药品说明书)。

2.抗生素的使用:

青霉素、阿莫西林、头孢菌素、克林霉素、阿奇霉素(均为FDA分类B类),可以使用;青霉素和头孢菌素,只有微量分泌到乳汁,不影响哺乳,仅存在极小的可能性儿童对抗生素过敏或菌群失调引起腹泻。

注意,甲硝唑:作为口腔科牙源性感染最常用的药物之一,过去因体外实验发现对可引起基因突变,FDA分类为C类,但最新的资料显示甲硝唑对人类无致畸作用,现在FDA已将其列为B类,其对孕妇的使用已解禁。甲硝唑进入乳汁的量非常少,并且也没有通过乳汁导致不良反应的报告,但哺乳期使用甲硝唑会使乳汁的口感变差,哺乳期也尽量避免使用。2001年,美国儿科协会(AAP)推荐,如使用2g的剂量,应停止哺乳12-24小时后再哺乳;母亲局部使用甲硝唑,血清浓度很低,不影响哺乳。

喹诺酮类(包括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等)不建议使用;

四环素类(包括四环素、多西环素)不建议使用;

3.止痛药的应用:

哺乳期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可待因;避免使用阿司匹林。

4.麻醉剂的应用

利多卡因(FDA分类B类)和甲哌卡因是相对安全的,哺乳期可以使用;

麻醉药中添加的微量肾上腺素由于半衰期短,用量小,不太可能进入乳汁,因此哺乳期可以使用含有肾上腺素的利多卡因。

目前牙科最常用的阿替卡因(FDA分类C类),哺乳期应慎用。

5.漱口水

活性成分为氯己定、氯化十六烷基吡啶、或木糖醇的漱口水一般是安全的,哺乳期可以使用。

附:FDA的孕妇用药分级

FDA将妊娠期使用药物的安全性分为A 、B 、C 、D 、X 五类,某些药物由于其危害性可因其用药持续时间不同,而构成不同的危害级别。现将FDA5个等级分类标准叙述如下。

分类A :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危害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分类B: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不良反应,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危害性的证据)。

分类C:在动物的研究中证明对胎儿有不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并未在孕妇中进行对照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分类D: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例如孕妇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应用其他药物虽然安全但无效时),仍然要用。

分类X:在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致胎儿异常,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即将妊娠的患者。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

[1]Donaldson M, Goodchild JH. Pregnancy, breast-feeding and drugs used in dentistry. J Am Dent Assoc. 2012. 143(8): 8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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