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发性肝癌治疗指南解读(转载)
2020年04月23日 8205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我国原发性肝癌的发病率和病死率均占全球的50% 以上,且有其自身特点。治疗方法众多,缺少统一规范。为此,我国卫生部医政司组织多学科专家进行深入研讨,修订了《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已正式公布,期望能积极推动我国原发性肝癌( 主要指肝细胞癌,HCC) 的规范化治疗。
1 手术治疗: 包括肝切除和肝移植术
1. 1 肝切除术的基本原则北京中医医院消化科王秋明
本 指南强调遵循最大限度完整切除肿瘤、使切缘无残留肿瘤的彻底性和最大限度保留正常肝组织、降低手术死亡率及并发症的安全性的原则。早期 HCC( 单发病灶、直径 <5 cm、无肝内转移和大血管侵犯) 肝切除疗效明显,近 10 年来手术切除的 5 年存活率显著提高,近 80%[1]。因此,代偿良好的早期 HCC 首选肝切除。中晚期 HCC 多为直径 > 10cm 的单发肿瘤、多发肿瘤、伴门静脉或肝静脉癌栓或胆管癌栓,仅小部分适于手术。术前的选择和评估、手术细节的改进及术后复发转移的防治等是提高疗效的关键。 术前常采用 Child-Pugh 分级和 ICG 清除试验等综合评价肝功能,采用 CT 和/或 MRI 计算余肝体积。
1. 2 肝切除术方法分类
包 括根治性和姑息性切除。本指南根据手术完善程度将根治切除标准分为 3 级: Ⅰ级标准是指完整切除肉眼所见肿瘤,切缘无残癌。Ⅱ级标准需在I 级基础上增加 4 项条件: ①肿瘤数目≤2 个; ②无门脉主干及一级分支、总肝管及一级分支、肝静脉主干及下腔静脉癌栓; ③无肝门淋巴结转移; ④无肝外转移。Ⅲ级标准是在 II 级基础上增加术后随访结果的阴性条件,即术前 AFP 增高者,术后 2 月内AFP 应降至正常和影像检查未见肿瘤残存。
1. 3 肝切除术的适应证
1. 3. 1 患者的基本条件
全身状况可耐受、肝脏病灶能切除、预留肝脏可代偿。具体包括: 一般情况良好,无明显心、肺、肾等重要脏器器质性病变; 肝功能 Child-Pugh A 级,或经短期治疗后达 A 级; 肝储备功能( 如 ICG-R15) 基本正常; 无不可切除的肝外转移灶。
1. 3. 2 根治性肝切除的局部病变,必须满足
①单发肝癌,表面较光滑,界限较清楚或有假包膜,受累肝组织 <30%; 或虽 > 30%,但无瘤侧肝脏代偿增大达标准肝体积的 50% 以上; ②多发肿瘤,结节 <3 个,且局限于一段或一叶内。
1. 3. 3 腹腔镜肝切除术
主要用于孤立癌灶,<5cm,位于 2 ~6 肝段; 有创伤小、失血少和手术死亡率低的优点[2]。
1. 3. 4 姑息性肝切除术的局部病变,必须符合
①3 ~5 个肿瘤,超越半肝范围者,行多处局限性切除; ②肿瘤局限于相邻 2 ~ 3 个肝段或半肝内,无瘤肝组织代偿增大达标准肝体积的 50% 以上; ③肝中央区( 中叶或Ⅳ、Ⅴ、Ⅷ段) 肝癌,无瘤肝组织代偿增大达标准肝体积的 50% 以上; ④肝门部有淋巴结转移者,能同时行淋巴结清扫或术后治疗; ⑤周围脏器受侵犯者一并切除。
1. 3. 5 姑息性肝切除还涉及肝癌合并门静脉癌栓和( 或) 腔静脉癌栓、胆管癌栓、肝硬化门脉高压及难切性肝癌的切除。
伴 门静脉癌栓者,若肿瘤局限于半肝且预期术中癌栓可取净,可切除肿瘤并经门静脉取栓,术后再行肝动脉化疗栓塞( TACE) 及门静脉化疗。伴腔静脉癌栓可在全肝血流阻断下切开腔静脉取栓,并切除肿瘤。合并胆管癌栓可致明显黄疸。如能切除肿瘤并取净癌栓,可很快解除黄疸,故非手 术禁忌。HCC 合并肝硬化门脉高压者,若肝癌可切除,有明显脾大、脾亢可同时切除脾脏; 有明显食道胃底静脉曲张,尤曾有曲张静脉破裂大出血者,可同时作贲门血管离断; 有严重胃黏膜病变者,可作脾肾分流或其他选择性门腔分流术。若肝癌不可切除,有明显脾大、脾亢,无明显食道胃底静脉曲张者,在切脾术中作选择性肝动脉栓塞化疗、冷冻或射频等; 有明显食道胃底静脉曲张,尤曾有曲张静脉破裂大出血,无严重胃黏膜病变,可作脾切除或脾动脉结扎加冠状静脉缝扎; 肝癌可术中射频或冷冻,不宜作肝动脉
插管栓塞化疗。
1. 4 手术禁忌证
①心肺功能差或合并其他重要器官系统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 ②肝硬化严重,肝功能 Child -Pugh C 级; ③已有肝外转移。
1. 5 肝移植术
主要用于小肝癌合并严重肝硬化者。 但静脉癌栓、肝内播散或肝外器官转移者应为禁忌。国内对 HCC 肝移植的适应证在国际公认的 Milan 标准和 UCSF 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指征,提出多个选择标准,尚待在循证医学基础上取得共识。由于肝源短缺等因素,本指南暂不推荐在肝功能良好、能耐受肝切除的患者行肝 移植术。
2 局部消融治疗
影像引导定位,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直接杀灭肿瘤。主要包括射频、微波、冷冻、高功率超声聚焦消融及无水乙醇注射治疗。影像引导技术包括 US、CT 和 MRI。治疗途径有经皮、经腹腔镜和经开腹手术。
2. 1 适应证
单 发肿瘤,最大径≤5 cm; 或肿瘤≤3 个,且最大径≤3 cm。无血管、胆管和邻近器官侵犯以及远处转移。肝功能 Child - Pugh A 或 B 级,或经治疗达此标准。对不能切除的直径 >5 cm 的单发肿瘤,或最大径 >3 cm 的多发肿瘤,消融作为姑息性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可提高疗效[3],但需严格掌握。
2. 2 禁忌证
①肿瘤巨大或弥漫型肝癌; ②门脉主干至二级分支癌栓或肝静脉癌栓、邻近器官侵犯或远处转移;③肿瘤位于肝脏脏面,其中 1 /3 以上外裸; ④肝功能Child-Pugh C 级,经护肝治疗无法改善; ⑤治疗前 1月内有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 ⑥不可纠正的凝血功能障碍和明显的血象异常,有明显出血倾向;⑦顽固性大量腹水,恶液质; ⑧合并活动性感染,尤其是胆管系统炎症等; ⑨肝肾、心肺和脑等重要脏器功能衰竭; ⑩意识障碍或不能配合治疗者。第一肝门区肿瘤为相对禁忌; 肿瘤紧贴胆囊、胃肠、膈肌或突出于肝包膜为经皮穿刺路径的相对禁忌; 伴有肝外转移的肝内病灶不是绝对禁忌,有时仍可用以控制局部病灶。
2. 3 疗效评估
在 消融后 1 个月左右复查肝脏三期 CT/MRI 扫描或超声造影。疗效可分为: ①完全消融( CR) : 经肝脏三期扫描或超声造影,肿瘤区域为低密度( 超声为高回声) ,动脉期未见强化; ② 不完全消融( ICR) : 经肝脏三期扫描或超声造影,病灶局部动脉期有强化,提示肿瘤残留,可再次消融。若 2 次消融后仍有肿瘤残留,视为消融治疗失败,应改用其他疗法。
2. 4 消融与手术的选择
能耐受解剖性肝切除者,当首选肝切除。对同时满足局部手术和消融指征的≤5 cm 肝癌,射频与手术的效果相近,但有条件仍首选手术,消融可作为另一选择。对 2 ~3 个癌灶位于不同区域、肝功能差不能手术者,包括 Child-Pugh B 级或经治疗后达 B级者,可选消融。位于深部或中央型≤3 cm 的肝癌,优先选择消融。各消融方法中,射频的优势似乎较明显[4]。
3 肝动脉介入治疗
按治疗操作的不同,常分为肝动脉灌注化疗( TAI) 、肝动脉栓塞( TAE) 和肝动脉栓塞化疗( TACE) 。
主要适应证有: ( 1) 不能切除的中晚期 HCC,无肝肾功能严重障碍,包括: ①巨块型肝癌: 肿瘤占全肝比例 <70%; ②多发结节型肝癌; ③门静脉主干未完全阻塞,或虽完全阻塞但肝动脉与门静脉间代偿性侧支血管形成; ④外科手术失败或术后复发; ⑤肝功能 Child-PughA 或 B 级,ECOG 评分 0 ~2 分; ⑥肝癌破裂出血及肝动脉 - 门静脉分流造成门静脉高压出血。( 2) 肝切除术前应用,可使肿瘤缩小,利于二期切除,并明确病灶数目; ( 3) 小肝癌,但不宜或不愿接受手术及局部消融者; ( 4) 控制局部疼痛、出血以及栓堵动静脉瘘; ( 5) 肝癌切 除术后,预防复发。以下情况应为禁忌: 肝功能 Child-Pugh C 级; 凝血功能严重减退,且无法纠正; 门静脉主干完全被癌栓栓塞,且侧支血管形成少; 合并活动性感染且不能同时治疗; 远处广泛转移,估计生存期 < 3 个月者;恶液质或多器官功能衰竭者; 肿瘤占全肝比例≥70% 的癌灶,若肝功能基本正常,可用少量碘油分次栓塞; 白细胞 <3. 0 ×109/ L( 非绝对禁忌,如脾亢者与化疗性白细胞减少有所不同) ,血小板 <60 ×109/L。
可手术切除的肝癌,原则上术前不主张行 TACE; HCC 经多次 TACE 后,如肿瘤明显缩小,应争取及时手术切除。对疑为非根治性切除者,术后预防性 TACE 可进一步清除肝内可能残存的肿瘤。
4 系统治疗( 全身治疗)
主要适用于: 有肝外转移者; 局部病变不适合手术、射频或微波消融和 TACE,或局部治疗失败者;弥漫型肝癌; 合并门静脉主干和/或下腔静脉癌栓者。
4. 1 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在 控制肿瘤增殖、预防和延缓复发转移及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5]。索拉非尼是口服的多靶点、多激酶抑制剂。国际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证明,索拉非 尼能延缓 HCC的进展,明显延长晚期患者生存期,且安全性较好。已相继获得欧洲 EMEA、美国 FDA 和我国 SFDA 批准,用于治疗不能手术切除和远处转移的 HCC。要求肝功能 Child - Pugh A 或较好的 B 级。肝功能良好、分期较早、及早用药者的获益更大。与肝动脉介入或系统化疗联合应用,可使患者更多获益。
4. 2 系统化疗
不推荐传统化疗。国内多中心研究表明,亚砷酸注射液治疗中晚期 HCC 具有一定的姑息性作用,已获 SFDA 批准增加晚期肝癌的适应证。国际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 EACH 研究) 结果证明,含奥沙利铂的联合化疗可为晚期 HCC 患者带来较好的客观疗效、控制病情和生存获益,且安全性好。
4. 3 中医治疗
有助减少放、化疗的毒性,改善癌症相关症状和生活质量,可能延长生存期。除辨证论治、服用汤药外,我国药监部门已批准了若干种现代中药制剂,包括消癌平、康莱特、华蟾素、榄香烯和得力生注射液及其口服剂型等用于治疗肝癌,具有一定的疗效和各自的特点。
4. 4 其他治疗
生 物治疗可改善生活质量,有助提高抗肿瘤疗效,降低术后复发率。适当应用胸腺肽 α1 可增强机体免疫功能,有辅助抗病毒和抗肿瘤作用; 而HBV 相关 HCC 患者切除术后,长期应用 α 干扰素及其长效制剂,能有效延缓复发和降低复发率。有HBV 和 / 或 HCV 背景者,应监测病毒载量( HBVDNA / HCV RNA) 及肝炎活动。若发现肝炎病毒复制活跃,必须及时抗病毒治疗,可选核苷类似物、α 干扰素及其长效制剂和胸腺肽 α1 等。
我国 HCC 多发生在慢性肝病或肝硬化的 基础上,高度恶性和复杂难治,故特别强调多学科规范化综合治疗。依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制定最佳的个体化方案,各种疗法的合理、序贯应用,将有助于提高总体 疗效。对于临床疗效的评价,必须依据循证医学的原则,开展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实事求是的分析和总结,提高 HCC 规范治疗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