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检查后有必要滴缩瞳剂吗?
2017年04月05日 7378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复习一下几个基础知识:
1.原发性急闭青与散瞳导致青光眼的发病机制
两者的共同前提是患眼有浅前房、窄房角的解剖基础。但机制稍有不同:原发性急闭青:瞳孔阻滞,后房压力增加,周边虹膜向前隆起并与小梁网接触,房角关闭,青光眼急性发作。
散瞳导致青光眼:药物使瞳孔散大后,周边虹膜松弛堆积,与小梁网接触,房角关闭,青光眼急性发作。
2.瞳孔阻滞是急闭青发作的主要机制
一般认为在虹膜的瞳孔部分与晶体前表面之间房水外流阻力增加,在瞳孔中等大时,两者之间的接触面积(下图A处)最大,虹膜对晶体的作用力也最大,瞳孔阻滞更为明显。
3.散瞳药的作用机制,以复方托吡卡胺为例,其主要成分是:
1)托吡卡胺:抗胆碱药,能与胆碱受体结合,妨碍胆碱能神经递质或拟胆碱药与受体结合,产生抗胆碱作用,瞳孔括约肌麻痹,瞳孔散大。
2)去氧肾上腺素:拟肾上腺素药,作用于α受体,产生拟交感作用,瞳孔开大肌兴奋,瞳孔散大。
了解以上基础知识后,我们来讨论今天的话题。为了叙述方便,以下内容散瞳剂以复方托吡卡胺、缩瞳剂以毛果芸香碱为例。
散瞳检查后,立即滴毛果芸香碱等缩瞳剂后的情况是
1.对去氧肾上腺素:无作用。
2.对托吡卡胺:
1)如果托吡卡胺与全部胆碱受体结合,毛果芸香碱无法置换已经与胆碱受体结合的托吡卡胺,此时缩瞳无效。2)如果毛果芸香碱与部分未被托吡卡胺结合的胆碱受体结合,甚至可能置换少部分已经与胆碱受体结合的托吡卡胺,但这样的结果只能产生轻度的拟胆碱作用,瞳孔处于中等大状态,后者导致更明显的瞳孔阻滞。
另外,很多文献报道,普通人群散瞳检查引发青光眼的几率是很低的(0-0.03%),而对房角进行评估(见「散瞳检查」与眼压)后的散瞳更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