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烫伤后的植皮治疗

2016年03月25日 2717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不久前一名脸部烧伤患者需要植皮治疗,患者家属却对我说:“孩子的脸上的皮肤已经烧坏了,再从身体别处取下皮来补,这不是又要在身上增添新伤痕?这会让孩子更加痛苦,我不同意。”患者出院去找“搽药就好,三天见效一周治愈”的私人医生治疗。不幸的是有的出去一周多甚至半个月以上,弄得发高烧或败血症后又转回来,严重危害了孩子的健康。

       烧烫伤(包括各种原因的灼伤、烫伤)在生活与生产中是常见病,浅度烧伤后由于只是表皮和真皮的一部分受损,在没有损坏的真皮层基层上又可长出新的皮肤。但是三度烧伤之后,如不植皮,创面就不能愈合,这就需要外科医生施行精细的植皮术。一般须从另一处供皮区(如上、下肢)取下皮肤供移植用。

  医生植皮,可说是补“西墙”而不毁“东墙”。医生取的是该部位的断层皮片,而不是全层,所以,半个月至三个星期又可长出新生的上皮来,不会造成破坏。

  植皮术的开展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方法较多,有游离植皮(邮票大小的和整张的等等)和皮瓣移植两大类。可供移植的皮肤有自体皮、异体皮、异种皮(猪、羊、鸡、鱼等动物皮肤)、人工皮(人造的皮肤)和表皮细胞培养的皮等等。不过,异体皮、异种皮移植后早期虽然能够发挥与自体皮肤移植的相同效果,但是到了几周之后,就会被人体排异而液化脱落。自体皮肤移植无这一弊病,是目前临床上应用最多的治疗手段。三度烧伤或因其他创伤而致皮肤缺损较大者,采用植皮封闭和保护创面,它的作用不仅能加速创面愈合,缩短疗程,使病人少受痛苦,早期获得康复,又能预防畸形发生,避免或减轻功能障碍。对重度或特重度烧烫伤病人,植皮术又是抢救病人生命的根本措施之一。

  深度烧伤的创面,若任其自行愈合或早期处理不当,晚期常形成挛缩疤痕。如果疤痕在关节附近的活动区,就可引起功能障碍,从而造成各种程度的畸形和残废。对这些烧伤以后的遗留问题,通常在一年后待疤痕成熟再进行切除解痉挛并进行植皮。

  深度烧伤若能在烧伤住院的早期即进行手术植皮,则可使创面提前愈合,能避免或减轻畸形的疤痕挛缩,有时也是抢救生命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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