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病人术后的饮食护理
2016年07月05日 2485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一、注意事项
(1)胃癌术后开始进食的时间,应根据手术类型、病人情况,以及医生对自己所做的胃肠吻合的满意程度而定。在没有征得医生同意的情况下,不应随便给病人进水、进食。
(2)医生允许进食后(一般于术后3~5天),开始时宜先进温开水,3小时后无不适感,可进无渣流质饮食。无渣流质饮食包括经长时间煮的大米、小米汁、菜汁、蒸鸡蛋糕、鱼汤、排骨汤、不加糖的藕粉等。进流质饮食3天(一般于术后5~7天)若无不适,则可进半流质饮食。
(3)一般于术后8~10天即可进高热量、高营养的普通饮食。应少食多餐,即每日进食5次,以后逐渐恢复进食规律。
(4)病人术后逐渐恢复其正常饮食,即每日三餐,至少需要6~8个月,所以术后病人出院,少食多餐是饮食上的原则。每天进餐5~8次,每次摄入食物75~100克。初期量少次数多,以后逐步到量多次数少。从流质、半流质到软食。
(5)食物细嚼慢咽,让食物在口腔内用牙齿嚼烂,用舌头将食物和唾液拌和,这样容易消化,以口腔代替胃的部分消化功能,减轻了胃的负担。
(6)饮食宜清淡、高维生素、高蛋白质,富于营养,易消化。如面条、各种粥、牛奶、豆浆、藕粉、鱼、虾仁、瘦肉糜等。多吃新鲜水果、蔬菜。
(7)日常的饮食生活要限制油炸、辛辣、刺激性如咖啡、浓茶及过凉饮料等食品的摄入,过热、过甜的食物也要限制。食物的温度最好在40~50度,禁止烟酒。
(8)术后2~3周时,有部分病人可能进甜食(如牛奶加糖)后出现心慌、出汗、头昏、恶心、呕吐、上腹部不舒服等症状,一般持15~30分钟可自行缓解,被称之为“倾倒综合征”。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要控制每餐食物总量和进食速度,进食后躺下休息15~30分钟。
二、胃癌术后饮食护理常规
术后3天禁食、禁水,静脉补液,每日3000ml左右。在停止胃肠减压后,可饮少量水。次全胃切除术和全胃切除术的术后饮食要求有一定的区别,术后饮食常规见表。
术后日数
次全切除
全胃切除
第4天
清流200ml/2小时,两餐间饮水200ml,每日7次
禁食
第5天
清流全量
清流50ml/小时
第6天
清流全量
清流100ml/小时
第7天
流质全量
清流200ml/小时
第8天
流质全量
清流全量
第9天
半流
清流全量
第10天
半流
清流全量
第11天
半流
清流全量
第12天
普食
清流全量
第13天
普食
半流
第14天
普食
半流
第15天
普食
半流
第16天
普食
普食
第17天
普食
普食
第18天
普食
普食
第19天
出院
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