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病人术后的饮食护理

2016年07月05日 2485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一、注意事项

(1)胃癌术后开始进食的时间,应根据手术类型、病人情况,以及医生对自己所做的胃肠吻合的满意程度而定。在没有征得医生同意的情况下,不应随便给病人进水、进食。

2)医生允许进食后(一般于术后35),开始时宜先进温开水3小时后无不适感,可进无渣流质饮食。无渣流质饮食包括经长时间煮的大米、小米汁、菜汁、蒸鸡蛋糕、鱼汤、排骨汤、不加糖的藕粉等。进流质饮食3天(一般于术后57天)若无不适,则可进半流质饮食。

3)一般于术后810即可进高热量、高营养的普通饮食。应少食多餐,即每日进食5次,以后逐渐恢复进食规律。

4)病人术后逐渐恢复其正常饮食,即每日三餐,至少需要68个月,所以术后病人出院,少食多餐是饮食上的原则。每天进餐58次,每次摄入食物75100。初期量少次数多,以后逐步到量多次数少。从流质、半流质到软食。

5)食物细嚼慢咽,让食物在口腔内用牙齿嚼烂,用舌头将食物和唾液拌和,这样容易消化,以口腔代替胃的部分消化功能,减轻了胃的负担。

6)饮食宜清淡、高维生素、高蛋白质,富于营养,易消化。如面条、各种粥、牛奶、豆浆、藕粉、鱼、虾仁、瘦肉糜等。多吃新鲜水果、蔬菜。

7)日常的饮食生活要限制油炸、辛辣、刺激性如咖啡、浓茶及过凉饮料等食品的摄入,过热、过甜的食物也要限制。食物的温度最好在4050度,禁止烟酒。

8)术后23周时,有部分病人可能进甜食(如牛奶加糖)后出现心慌、出汗、头昏、恶心、呕吐、上腹部不舒服等症状,一般持1530分钟可自行缓解,被称之为“倾倒综合征。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要控制每餐食物总量和进食速度,进食后躺下休息1530分钟。

二、胃癌术后饮食护理常规

术后3天禁食、禁水,静脉补液,每日3000ml左右。在停止胃肠减压后,可饮少量水。次全胃切除术和全胃切除术的术后饮食要求有一定的区别,术后饮食常规见表。 

术后日数

次全切除

全胃切除

4

清流200ml/2小时,两餐间饮水200ml,每日7

禁食

5

清流全量

清流50ml/小时

6

清流全量

清流100ml/小时 

7

流质全量

清流200ml/小时

8

流质全量

清流全量

9

半流

清流全量

10

半流

清流全量

11

半流

清流全量

12

普食

清流全量

13

普食

半流

14

普食

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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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食

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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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食

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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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食

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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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食

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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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

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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