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疤痕”与肌腱粘连

2018年05月01日 9994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伤口的疤痕除了影响外形和美观之外,如果发生在手指关节、虎口、指蹼或者足踝、跟腱等重要的功能部位,就会影响较为重要的功能活动,是手显微外科医师经常遇到和面对的临床挑战之一。

       有一种常见的情况,伤口损伤的同时合并肌腱的断裂,在伤口愈合的同时,肌腱断端也开始愈合,虽然两者愈合的速度不同,但都属于疤痕愈合的过程,这导致了临床上一种困扰医师和患者多年的病症——“肌腱粘连”! 这是因为肌腱在自身愈合的同时,腱周的组织细胞与全身的炎性细胞和因子发生反应,在增加组织修复作用的同时也增加了组织粘合的作用,组织损伤后机体疤痕修复的不完美导致了原本精细的肌腱结构失去正常的滑动灵活性。术后较高的“肌腱粘连”的发生率,是肌腱修复最容易出现的并发症之一!

 

(伤口愈合、肌腱愈合的过程也是“肌腱粘连”风险增加的过程)

         肌腱粘连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容易受到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但其中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是肌腱和创面的愈合条件、以及肌腱修复的质量!

 

   (疤痕创面、断指再植、合并有骨折、关节损伤时,容易发生肌腱粘连)

 

   (如肌腱本身受损严重、修复时难以对合整齐、缝线过粗、过密,肌腱的愈合质量会下降)

       锐器切割的肌腱由于断端较为平整,术后发生肌腱粘连反应的程度会较轻,如果肌腱长段撕脱、挫裂伤严重,术后较容易发生较重的肌腱粘连反应。疤痕创面相比较于锐器切割创面,由于疤痕的面积过大以及组织受损的严重性,术后肌腱粘连发生的程度也都比较升高!

       既然所有的肌腱愈合过程都是一个疤痕愈合的过程,在肌腱损伤后精准的肌腱吻合就显得非常重要,高质量的肌腱吻合需要具有成熟、稳定的显微外科技术,有经验的手外科医师也需要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训练过程才能达到非常精细的程度!肌腱的修复与愈合的复杂性也促使了一门新的亚专业学科“肌腱外科学”的建立和发展!

 (肌腱断裂后需要精细的吻合,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术后肌腱粘连的程度)

 

        手术中为了减少肌腱粘连的发生程度,一些最新的科技产品,如防粘连膜、防粘连药物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术后肌腱粘连的程度。

       术后的康复锻炼也非常的重要,术后锻炼开始的时间一般取决于肌腱修复的张力和质量,如果肌腱吻合的张力不高、皮肤条件较好,可以在术后早期就开始功能锻炼(术后3天开始),一般需要在支具的辅助下进行,康复师的介入和指导在这一阶段非常的重要!

 

 (术后3天在“橡皮筋”和“支具”的保护下可以主动活动未损伤的肌腱,而被动活动受损伤的肌腱,这可以有效的防止肌腱粘连发生的程度)

       对于皮肤条件不良、肌腱粘连严重经过康复治疗仍然恢复效果不理想者,需要及时的复诊,在医师和康复师评估创面条件后决定是否行“肌腱粘连松解手术”,肌腱粘连松解手术一方面对手术医师的要求很高,需要精细的操作,另一方面对患者的要求也非常高,患者术后需要有良好的心态,能积极、乐观的配合医生和康复师的指导,才能最大程度获得好的松解效果!

 

      (左手环指术前被动伸直活动受限,经过术中肌腱粘连处的彻底松解,可达到完全被动伸直;但术后医师指导下的康复锻炼与好的手术松解的作用同样重要)

 

       武汉协和医院手显微外科 成立于1975年,是中南地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诊疗最为规范的手、足显微外科专业基地,手、显微外科门诊不但治疗手部疾病,还应用最先进的显微外科技术治疗四肢疾病,尤其是治疗四肢感染、慢性伤口不愈合、皮肤缺损、疤痕挛缩、甲沟炎、足趾畸形、嵌甲、足底筋膜炎、神经损伤、神经卡压、四肢肿瘤、痛风结石、糖尿病溃疡等疾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手、显微外科创面门诊(伤口治疗)   简介

武汉协和医院西院成立的手、显微外科创面专科门诊是一个新建的以创面修复专家作为主导诊疗,有常年慢性创面护理经验的护士参与,有经专门培训的创面治疗、康复师协同治疗的专病专治门诊,门诊依托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手、显微外科修复重建中心,有多名国内知名的创面防治及组织损伤修复专家为团队,有自己的病房及手术室,在门诊及病房配备专业的医疗设备促进创面的修复与愈合。同时配合新的创面敷料、细胞因子、药物试剂等进行治疗,积极开展再生医学研究,是集临床、科研和健康宣教为一体的综合性治疗门诊。

       出诊专家信息:

       李涛医生  留美博士,创伤、手显微外科专家,创面损伤修复与组织功能重建专家。擅长各种手、足、显微外科疾病的诊疗。

       出诊时间: 1)周六上午 手外科专家门诊(武汉协和医院 本部) 2)周一上午 手外科专家门诊(武汉协和医院 西院区) 3)周三下午 手外科创面修复专科门诊(武汉协和医院 西院区)


        (@未经版权归李涛所有,任何形式的转载请联系作者!)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