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的费用,由谁买单?

2017年03月06日 10821人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最新修订),其中对职业病诊疗的费用做了详细说明: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第三十八条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四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六条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十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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