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的不良反应汇总2
2018年11月07日 9311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二、喹诺酮类抗生素
喹诺酮类属合成类抗生素,主要包括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依诺沙星、氟罗沙星、培氟沙星、加替沙星、洛美沙星等
1、胃肠道反应:在喹诺酮类抗生素的不良反应中,以胃肠道反应最为常见。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临床统计显示,在服用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依诺沙星(氟啶酸)的患者中,约有2%的人会出现嗜睡、头痛、头晕及肢体麻木等轻微症状。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这些反应主要与服药剂量过大、服药时间过长有关。
3、一般性过敏反应:在服用喹诺酮类抗生素时,还有极个别的患者会出现皮疹、药物热及荨麻疹等一般性过敏表现。
4、光敏性皮炎:氟罗沙星,洛美沙星多见,属药物变态反应,常在用药后7~10天出现。
5、血糖异常:主要是加替沙星。包括症状性低血糖和高血糖症。严重血糖异常的,包括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痉挛和精神状态改变(包括意识丧失)。虽然少数导致致死后果,但是如果得到适当处理,这些事件大多是可逆的。
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包括红霉素、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交沙霉素等。
1、对肝脏的毒害:在正常剂量时,对肝脏的毒害较小,长期大量应用可引起胆汁郁积,肝酶升高等,一般停药后可恢复。但经酯化后的这类药(如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阿奇霉素等)对肝脏的毒性更大,应短期减量使用,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对前庭系统的影响:静脉给药时可发生耳鸣、听觉障碍等,停药或减量后可恢复。
3、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药热、药疹、荨麻疹等,反应严重时应停药。
4、胃肠道反应:部分药物可引起腹痛、腹泻、恶心等,停药后可恢复。
5、局部刺激:注射给药可引起局部刺激,故本类药物不宜用于肌肉注射。静脉滴注可引起静脉炎,故滴注液应稀释至0.1%以下,滴入速度不宜过快。
6、抑制茶碱代谢:本类药物可抑制茶碱的正常代谢,故不宜和氨茶碱类药联合用药,以防茶碱浓度异常升高而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必须使用时应到医院进行茶碱浓度监测,以防意外。
7、部分药品易透过胎盘:如克拉霉素、阿奇霉素等。因此,孕妇和哺乳妇女均需慎用,必要时宜暂停哺乳。
四、四环素类抗生素
1、消化道反应;2、肝损害;3、肾损害;4、影响牙齿及骨骼的发育,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8岁以下小儿禁用;5、有局部刺激,故不可肌注,静滴宜充分稀释;6、有过敏反应;7、使用时间稍长,易致肠道菌群失调。
五、氨基糖苷类药物
氨基糖苷类药物主要包括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星等。
1、神经肌肉阻滞:氨基糖苷类药物产生神经肌肉阻滞的机制是由于药物抑制突触前的乙酰胆碱(Ach)释放与阻断突触后的Ach受体所致。临床表现为手足麻木,舌颤,甚至全身抽搐,有时很难与脑膜炎惊厥相区别。氨基糖苷类与肌肉松弛药安定等合用可加重反应,此类药物不宜静脉推注。
2、肾毒性:新生儿、早产儿、老年人危害最大(链霉素、庆大霉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肾的毒性主要损害近曲肾小管上皮细胞,一般不影响肾小球。
3、耳毒性:主要是庆大霉素。该药物对第Ⅷ对脑神经选择性损害部位不同,临床表现也不同。本类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造成胎儿第Ⅷ对脑神经损害,成为先天性耳聋的重要原因。
4、过敏性反应:临床表现主要为过敏性休克,皮疹,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致死。其中链霉素过敏反应发生率较高,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应予注意。
5、造血系统毒性反应:链霉素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可引起白细胞减少。
6、二重感染:用药时间过长可引起二重感染,如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星等。
7、其它:其他少数可引起呼吸肌肉麻痹,造成呼吸抑制或暂停。此外,有部分氨基糖苷类药物可引起肝损害,出现转氨酶升高,甚至黄疸。也可引起周围神经炎,但较少见。
六、磺胺类抗生素
1、过敏反应;2、泌尿系统损伤:3、血液系统损害;4、肝损害。
七、氯霉素类抗生素
氯霉素类主要包括氯霉素、甲砜霉素等。
1、骨髓抑制:不可逆抑制(再生障碍性贫血)、可逆性抑制(停药可恢复);2、灰婴综合症;3、胃肠道刺激。
八、林可霉素类抗生素
林可霉素类抗生素主要包括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
1、胃肠道反应;2、伪膜性肠炎:严重者可致死,先期症状为腹泻,遇此情况应立即停药,必要时可用万古霉素治疗。
九、多肽类抗生素及抗真菌药物
多肽类抗生素及抗真菌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胃肠道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