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肺癌患者须知
2020年02月21日 854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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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内结节门诊随诊患者管理
➣定期行肺内结节随诊患者,在疫情期间,可适当延后胸部CT复查随诊。
➣疫情期间因发热就诊,CT筛查新发现肺内结节的患者,需按照发热门诊的流程进行发热的诊治和进一步的处理。给予针对性的治疗发热好转后,仍需自我居家隔离14天,而不是第一时间到门诊评估肺内结节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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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行择期手术的肺内结节或早期肺癌患者
➣怀疑恶性肺内结节或早期肺癌患者,已完善相关评估检查,拟行择期手术的患者,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可适当推迟手术时间,特别是影像学上以肺部磨玻璃影为主的患者,短期内对于整体病情影响不大(具体情况以主管医生意见为主)。
➣可以预约挂号后就诊,或采取电话访谈、交流、网上就医等方式与医生保持沟通及随诊。
➣外地患者应在当地医院手术,避免外地就医旅途中造成的新冠肺炎感染的可能性。
➣患者及家属均需做好自我心理疏导,理解手术时间推迟和新冠肺炎感染的风险。
➣拟手术的患者如出现发热、咳嗽、咳痰、胸闷、气促等呼吸道症状,应按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确诊或疑诊新冠肺炎,应按照规定接受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收治,完全恢复后,再考虑手术。
➣如有疫区接触史、发热和/或合并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或确诊/疑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或接触聚集性发病患者,需居家单间隔离14天,解除隔离期之前,不能入院手术。
➣如近期可能入院手术患者或需要在限定时间内行手术的患者,建议患者做好以下准备:
◼︎在拟行手术的医院所在城市等待,尽量避免外地旅行;
◼︎如已经约定于外地就医,提前14天以上到达就医当地,并自我居家隔离;
◼︎自我居家隔离期间,有专人陪护,尽量避免人员接触;
◼︎每日记录体温情况及有无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入院时可提供给您的医生;
◼︎准备好自己的病历资料,做好就医过程中和入院的自我防护准备;
◼︎疫情期间,入院后通常仅允许一个固定家属陪伴,因此该家属需同患者做上述同样的自我居家隔离以及体温症状记录。
➣住院期间的患者及家属更要做好自我防护
肺癌术后患者
➣肺癌术后常规复查随访患者,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可暂缓复查。依据疫情防治情况,适当延长随访时间。
➣肺癌术后,需行术后辅助化疗患者,如果情况允许,为避免旅行,可于当地医院进行化疗,化疗注意事项见下文。
➣肺癌术后,如分期为IIIa或IIIb,且有EGFR基因突变或ALK重排患者,可考虑行口服靶向药物治疗作为术后辅助治疗,避免化疗副反应和反复医院就诊导致的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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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放射治疗的肺癌患者
➣已完成定位,尚未开始实施放疗患者,建议患者做好以下准备:
◼︎在拟行放疗的医院所在城市等待,尽量避免外地旅行;
◼︎如已经约定于外地医院就医,提前14天以上到达就医当地,并自我居家隔离;
◼︎自我居家隔离期间,有专人陪护,尽量避免人员接触;
◼︎每日记录体温情况及有无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入院时可提供给您的医生;
◼︎拟放疗的患者如出现发热、咳嗽、咳痰、胸闷、气促等呼吸道症状,应按规定发热门诊就诊,确诊或疑诊新冠肺炎,应按照规定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收治,完全恢复后,再行放疗。
◼︎如有疫区接触史、发热和/或合并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或确诊/疑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或接触聚集性发病患者,需居家单间隔离14天,解除隔离期之前,不能行放疗。
◼︎准备好自己的病历资料,做好就医过程中和入院的自我防护准备;
◼︎疫情期间,入院后通常仅允许一个固定家属陪伴,因此该家属需同患者做上述同样的自我居家隔离以及体温症状记录。
➣常规放射治疗过程中的患者,需做好以下准备:
◼︎自我居家隔离,最大可能的减少人员接触,谢绝一切访客,不串门,不聚会,不聚众打牌下棋等;
◼︎每日监测并记录自己的体温,汇报给医生,并注意监测自己有无咳嗽、乏力、流涕、腹泻等症状;
◼︎因放疗过程中,需固定一位家属陪伴,因此该家属需同患者做上述同样的居家隔离和症状记录。
◼︎与放疗医师预约确认放射治疗时间,可通过电话形式完成,或当日完成放疗后确认下次放射治疗的时间;
◼︎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放疗科就诊并接受治疗;
◼︎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候诊,避免集中候诊,与其他患者保持一定距离;
◼︎就诊时勿穿行于发热门诊、急诊等区域;
◼︎就诊前医师会测量患者及陪护人员体温;
◼︎放疗前需详细地向医师提供自己的近期旅行史和相关接触史;
◼︎放疗前需详细地向医师提供自己的症状变化情况。
➣放疗期间的不良反应监测及评估:
◼︎放疗期间需遵照医师的安排完成血常规、肝肾功等检查;
◼︎向主管医生报告自己的症状,医师会针对性地给予治疗;
◼︎放疗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或其他新发症状,需当地医院就诊(详见7.抗肿瘤过程中肺癌患者出现新发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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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靶向治疗的肺癌患者
➣口服靶向治疗药物且病情平稳的肺癌患者在疫情期间一定要维持原有药物治疗。
➣注意观察自己症状是否稳定:包括体温、咳嗽、痰液性状、呼吸困难、疲乏、疼痛不适等。
➣靶向治疗的肺癌患者若病情平稳,可根据病情情况适当推迟复诊及影像学评估。
➣定期输注唑来膦酸治疗骨转移的患者可适当推迟药物治疗。
➣肺癌患者应尽量在当地医院就诊,避免不必要的旅行。
➣可以采取预约就诊、电话随访、交流、网上就医等方式进行随诊。
➣如病情平稳,仅需开具靶向治疗的药物,可以请家属带上全部病例资料和相关证件到医院代为取药。
➣部分城市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可一次开具较长时间的治疗药物,减少外出开药频次。
➣如有疫区接触史、发热和/或合并呼吸道症状接触史、或确诊/疑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或接触聚集性发病患者,需居家单间隔离14天,解除隔离期之前,不能行门诊就诊。
➣靶向治疗肺癌患者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或其他新发症状,需当地医院就诊(见7.抗肿瘤过程中肺癌患者出现新发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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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化疗和/或免疫治疗的肺癌患者
➣尽量规律于当地医院行化疗和/或免疫治疗,尽量避免外地旅行。
➣可在门诊完成相关检查和检验,缩短治疗时间,推荐日间病房完成治疗。
➣如此前外地就医,可携带出院记录,于当地医院相关科室就诊,继续抗肿瘤治疗,避免不必要的旅行。
➣如已经约定于外地医院就医,提前14天以上到达就医当地,并自我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入院接受治疗。
➣因疫情影响,如不能按时入院接受治疗,可适当延长间隔,或改用口服药物治疗。
➣自我居家隔离期间,尽量减少人员接触;每日记录体温情况及有无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入院时可提供给您的医生。
➣拟入院行抗肿瘤治疗的患者如出现发热、咳嗽、咳痰、胸闷、气促等呼吸道症状,应按规定发热门诊就诊,确诊或疑诊新冠肺炎,应按照规定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收治,完全恢复后,再行后续抗肿瘤治疗。
➣如有疫区接触史、发热和/或合并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或确诊/疑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或接触聚集性发病患者,需居家单间隔离14天,解除隔离期之前,不能入院。
➣准备好自己的病历资料,准备好就医过程中和入院后的自我防护准备。
➣因住院治疗过程中,应固定一位家属陪同或陪护,因此该家属需同患者做上述同样的自我防护和体温及症状记录。
➣入院治疗期间,需遵循住院期间的防护原则进行防护
◼︎化疗和/或免疫治疗期间需遵照医师的安排完成血常规、肝肾功、心电图等检查,可于当地医院就近完成相关检查及处理;
◼︎向主管医生报告自己的不适症状,医师会针对性地给予诊断和治疗;
◼︎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或其他新发症状,需当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见7.抗肿瘤过程中肺癌患者出现新发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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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肿瘤过程中肺癌患者出现新发症状
➣如肺癌患者放疗或内科抗肿瘤治疗(靶向治疗、化疗和/或免疫治疗)期间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呼吸困难、腹泻等需尽快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如肺癌患者疼痛加重、头痛加重等症状,而非发热或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可预约到专科门诊就诊或于当地医院急诊就诊;
➣就诊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诊;
◼︎详细地向医师提供自己的近期旅行史和相关接触史;
◼︎详细地向医师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用药史、近期病情变化情况;
◼︎医师会给予完善必要时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以判断患者具体情况;
◼︎如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则需转送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收治;
◼︎如排除新冠肺炎,可继续接受后续相应治疗,或返回相应专科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