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质疏松的治疗时间及复查攻略

2018年04月11日 13916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随着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骨质疏松症已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公共健康问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也使年轻人面临骨质疏松症的风险,因此,药师建议公众积极防治骨质疏松。防治骨质疏松症的药物要用多久啊,什么时候才可以停药呢?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防治骨质疏松的一些知识吧!


①关于防治骨质疏松症药物的疗程:


骨折风险降低是抗骨质疏松治疗的最终目标,也是骨质疏松药物III期临床研究的主要疗效评价终点。药物治疗的时间由患者骨折风险和药物最长使用证据(疗效、安全性和经济学)决定。抗骨质疏松药物疗程应个体化,所有治疗应至少坚持1年。


②关于骨密度(BMD)检查


BMD 检测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疗效监测和评估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治疗后骨折风险降低情况。治疗开始后可每年检测1次BMD,在BMD达到稳定后可以适当延长间隔,例如2年监测1次。


③关于骨转化标志物(BTM)检查


BTM 变化的重要意义是了解药物是否起作用,而不是作为最终疗效的判断,其可以帮助在BMD还未出现明显变化前提高患者的依从性,保证治疗的进行。在诸多标志物中,推荐空腹血清Ⅰ型原胶原N-端前肽(P1NP)和空腹血清Ⅰ型胶原C-末端肽交联(S-CTX),分别为反映骨形成和骨吸收敏感性较高的标志物。


下面为大家梳理一下防止骨质疏松的药物


分类


(1)双膦酸盐类


包括:阿仑膦酸钠(口服)、利塞膦酸钠(口服)、依替膦酸二钠(口服)、氯膦酸二钠(口服)、唑来膦酸(针剂)、伊班膦酸钠(针剂)


建议疗程:


口服双膦酸盐治疗5年,静脉双膦酸盐治疗3年。建议双膦酸盐治疗3~5年后需考虑药物假期,需重新评估用药方案。


建议检查:


给药前,检查肾功能,肌酐值<35mL/min者禁用。在开始治疗前检测血清1型原胶原N-端前肽(PINP)及血清1型原胶原C-末端肽(S-CTX)的基线值,治疗后3-6个月再检测以上两个指标的水平,用于评估药物疗效。


注意事项:


1)双膦酸盐药物


是治疗骨质疏松症最常用的药物,对上消化道粘膜产生局部刺激,服用不当容易导致食管炎、食管溃疡、食管糜烂,甚至食管狭窄或食管穿孔等不良反应。为尽快将药物送至胃部,降低其对食道的刺激,应该注意必须在第一次进食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一满杯温水(≥200ml)吞服药物,避免咀嚼或吮吸,病人服药后必须保持上身直立,30分钟内不能躺卧。注意其它饮料(包括矿泉水)、食物和一些药物有可能会降低本类药物的吸收,服用本类药物后半小时内不能食用其他药物、食物或饮料。


2) 唑来膦酸注射液


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肾脏肌酐清除率<35ml/min患者禁用;用药后部分患者可出现发热、疼痛等急性期反应症状,如必要可采用 NSAIDs类药物对症处理。双膦酸盐相关颌骨坏死主要发生于已有严重牙周病或多次牙科手术的骨髓瘤、乳腺癌及前列腺癌化疗患者,因此,对有严重牙周病或需行多次牙科手术者不建议新加用双膦酸盐或至少停用双膦酸盐 3 个月。


(2)降钙素类


包括:鳗鱼降钙素类似物及鲑降钙素,剂型有针剂及喷鼻剂。


建议疗程:


降钙素类制剂应用疗程要视病情及患者的其他条件而定。连续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使用鲑鱼降钙素鼻喷剂一般不要超过数周。


建议检查:


在开始治疗前检测血清1型原胶原N-端前肽(PINP)及血清1型原胶原C-末端肽(S-CTX)的基线值,治疗后3个月再检测以上两个指标的水平,用于评估药物疗效。


注意事项:


用于骨质溶解或骨质减少引起的骨痛;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骨质疏松症,建议短期(不超过3个月)应用。


(3)普通维生素D补充剂


包括:维生素D2及D3。


建议疗程:无。


建议检查:


治疗期间,建议定期监测患者血清25OHD和甲状旁腺素水平,以指导调整普通维生素D的补充剂量,建议至少将血清25OHD浓度调整到20μg/L(50 nmol/L)以上,最好在30 μg/L(75 nmol/L)以上,以防止维生素D缺乏引发的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和骨密度的降低。持续治疗3个月后进行维生素D检测,更谨慎方案可能要等待治疗6个月。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血钙、尿钙浓度。


知识延伸:


1)维生素D的来源包括日光照射皮肤合成、食物和补充添加。在通常情况下,皮肤受B簇紫外线(Ultraviolet B: 波长290~315nm) 照射合成维生素D是最主要来源(80~90%)。含维生素D的天然食物很少,主要包括含脂肪的鱼类,如野生鲭鱼、鲑鱼和金枪鱼等。在一些地区,维生素D 也被添加到牛奶和一些饮料中,如奶制品、橙汁、豆浆和谷物等。单靠食物,几乎不能获得足够维生素D。通过规则日光曝露,通常可以获得人体足量的维生素D。相反,食物中本身含有或添加的维生素D 常常有限。


2)建议:在上午10点到下午3点之间,每周两次曝露双上肢和双下肢于日光下5~30分钟(取决于多因素),通常可以获得足够维生素D。日光照射皮肤合成维生素D量受多因素影响,如曝露时间、曝露时间长短和面积、季节、纬度、年龄、性别、皮肤颜色等。


3)注意事项:普通窗玻璃能阻挡90%以上波长300nm以下的光线,隔着玻璃晒太阳显著影响皮肤合成维生素D。同时,防晒霜可以减少绝大多数维生素D3皮肤合成。需避开剧烈日光曝露,特别是日光导致晒伤,会增加皮肤癌的风险。


(4)绝经激素治疗类药物


包括:雌激素及孕激素。


建议疗程:


每年根据评估内容决定是否继续使用。雌激素补充治疗的疗程一般不超过5年。


建议检查: 


在开始治疗前检测血清1型原胶原N端前肽(PINP)及血清1型原胶原C末端肽(S-CTX)的基线值,治疗后3-6个月再检测以上两个指标的水平,用于评估药物疗效。服药期间,定期检查乳腺及子宫状况。如子宫内膜厚度>5mm,必须加用适当剂量和疗程的孕激素。


注意事项:


此类药物只能用于女性患者。临床研究已证明雌激素或雌孕激素补充疗法能降低骨质疏松性骨折的发生危险,绝经后骨质疏松性骨折患者建议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个体化运用。雌激素补充治疗可增加血栓风险,血栓性疾病患者禁用。国际绝经学会认为,雌激素补充治疗与乳腺癌的风险仍无定论,但乳腺癌仍列为激素补充治疗的禁忌证。


(5)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类


包括:雷诺昔芬。


建议疗程:无。


建议检查:


在开始治疗前检测血清1型原胶原N-端前肽(PINP)及血清1型原胶原C-末端肽(S-CTX)的基线值,治疗后3-6个月再检测以上两个指标的水平,用于评估药物疗效。


注意事项:


为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可轻度增加静脉栓塞风险,有静脉栓塞病史及有血栓倾向者禁用。


(6)甲状旁腺素类似物


包括:特立帕肽。


建议疗程:


治疗时间不超过2年。推荐疗程仅为18-24个月。停药后应序贯使用抗骨吸收药物治疗。


建议检查:


在开始治疗前检测血清1型原胶原N-端前肽(PINP)及血清1型原胶原C-末端肽(S-CTX)的基线值,治疗后3个月再检测以上两个指标的水平,用于评估药物疗效。同时,用药期间应监测血钙水平。


注意事项:


特立帕肽是人内源性甲状旁腺激素的活性片段(1-34),用于治疗男性和女性严重骨质疏松症,有增加骨肉瘤的风险,治疗最长时间不宜超过 24个月。用药期间要监测血钙水平,防止高钙血症的发生。


(7)锶盐


包括:雷奈酸锶。


建议疗程:无。


建议检查:建议慢性肾功能损害的病人定期监测肾功能,不建议本品用于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病人。


注意事项:


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仅限于不适用其他骨质疏松药物治疗的严重骨质疏松患者,且需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进行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


(8)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


包括:骨化三醇、阿法骨化醇。


建议疗程:无。


建议检查:


1) 骨化三醇:确定了本品的最佳剂量后,应每月复查一次血钙水平。


2) 对于绝经后骨质疏松:服药后分别于第4周、第3个月、第6个月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以后每六个月监测一次。


3) 阿法骨化醇: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


注意事项:


1)阿法骨化醇:阿法骨化醇在肝脏被迅速转化成1,25-二羟基维生素D3,后者为维生素D3的活性代谢物,故肝功能受损患者不适用。本品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骨化三醇:骨化三醇是维生素D3的最重要活性代谢产物之一,无须经肝、肾羟化,直接参与骨矿代谢。本品禁用于与高血钙有关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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