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喜:头颅伽马刀治疗,并发症的防治
2017年02月16日 6184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放射外科治疗后并发症的出现主要与病灶周围正常脑组织接受一定剂量的散射有关。
这些组织内血管屏障暂时性破坏,引起局部血管源性脑水肿。同时,部分神经纤维髓鞘脱落,严重时神经元变性坏死。如果这些病理改变比较局限或位于非功能区,临床上可以没有明显症状,仅仅在随访影像学上可以发现。但若水肿严重,形成明显占位效应,或位于功能区,则可出现相应区域的神经功能缺失症状。并发症出现的时间通常在治疗后1~18个月之内,尤以3~9月为高峰。随着时间的延长,放射反应大多可逐渐自行消退,仅有0%~11%的患者遗留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并发症的出现除了与治疗剂量有关外,更主要是与病灶的容积有关。尤其是良性肿瘤,由于治疗后短期内体积不会有明显的缩小,若肿瘤容积过大,势必引起散射范围的增大,致使较多的正常脑组织一次性接受大剂量的辐射。
预防并发症的发生,首先要选择好适应症,对于体积过大的肿瘤,仍应以手术切除为主,术后若有肿瘤残留,再考虑放射外科治疗;其次要精心设计计量计划,最大限度地避免周围正常结构的损伤;第三,对于颅内某些对放射线特别敏感的结构(如视通路、脑干等)或特殊部位的某些病灶(如凸面或纵列脑膜瘤),由于易出现较明显的放射反应,照射剂量的选择应特别慎重。第四,要定期影像学随访,及早发现和预测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并积极进行预防性治疗。
放射外科治疗后并发症的出现大多由放射性脑损伤所致,药物治疗主要依靠皮质激素、脱水剂、神经营养药物以及对症治疗。多数病例经上述药物治疗后可以恢复到术前水平。少数因水肿严重,引起颅内压增高。药物治疗无效者,可考虑手术切除病灶或坏死脑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