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的婚姻和生育问题

2019年11月27日 7950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婚姻及生育问题既是一个社会问题又是一个生物学问题。从社会意义上讲,有婚姻及生育才能组成家庭,有了家庭才有了人类社会;从生物学上讲,婚姻及生育保证了种族的繁衍。因此,婚姻及生育问题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发展、民族的兴旺和家庭的幸福。癌症病人首先是一个与其他人一样,具有社会、生物和精神属性的人,因而同样涉及到婚姻、家庭、生育及参与社会活动等问题。然而,癌症患者又是患了一种特殊疾病的病人。癌症对婚姻及生育有何影响?青年患者能不能结婚?婚后该不该生育?这些都是癌症患者及家属十分关心的问题。河南省肿瘤医院内科陈小兵

    结婚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幸福的家庭。作为癌症病人,围绕这个目的,结婚前应就以下几个方面作全面考虑:第一,婚姻应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这是常人都应当遵循的,因为只有爱情的婚姻才能使家庭幸福;第二,男女双方(患者和健康的一方)都应对癌症及自己(或对方)的病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癌症有复发和转移的特点,经过初治病灶已清除或病情有所缓解,并不意味着彻底治愈。一般来讲,经治疗五年以上未见任何复发和转移的迹象,且全身情况良好,大概有治愈的希望。此时再考虑婚姻问题比较合适;第三,婚后家庭的责任分担问题。癌症是一个全身性的慢性疾病,其治疗和康复是一个较长的过程。由于疾病的折磨和各种治疗副作用的影响,癌症病人的体力和精力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分担家务上会出现一定问题。有些病人不但不能分担家务,而且还需要得到照顾;第四,癌症对婚后性生活的影响。癌症病人在精神上和身体上都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因而性生活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一些生殖系统的肿瘤或因腹部造瘘等,对性生活的影响更为明显;第五,生育问题。在考虑生育问题时还应进一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你是否应该生育?如果说你患的是遗传性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最好不考虑生育问题,因为你的后代发生同样肿瘤的几率太大,一旦生出这样的子女,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给子女造成极大的痛苦。如果你患的是在你的家族中(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有聚集现象的肿瘤,也应该慎重考虑生育。如果你患的是散发的肿瘤,对后代的影响不会太大,可以生育。第二个应注意的是,生育对女性患者病情的影响。怀孕过程对孕妇是一个较大的负担,分娩对产妇又是一个打击,可降低机体的免疫力,因而有引起癌症复发和转移的可能。所以,生育最好安排在病情在较长时间内(5年以上)稳定,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

    对于生殖系统的癌和与内分泌变化有密切关系的癌症,妊娠和生育应特别慎重。恶性葡萄胎的病人,治疗后至少三年内不能怀孕。子宫颈癌病人妊娠时,由于盆腔内血液供应丰富,淋巴流动加快,可促进癌细胞转移。乳腺癌病人合并妊娠时,体内雌性激素水平升高可促进乳腺癌细胞的繁殖和播散。

    对于接受放疗和化疗的病人,还应当注意放射线和化疗药物对生殖细胞遗传物质的损伤。如果出现这种损伤,可致后代畸形。因此,在放化疗结束较长一断时期后再考虑生育问题是明智的,必要时请有关专家指导。

    总之,癌症患者有权结婚和生育,而且也可以结婚和生育。在结婚前对以上几个问题进行全面地分析考虑,做到心中有数,对病人、后代、家庭,乃至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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