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的药品“黑名单”
2020年09月22日 7935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谁能保证自己在怀孕的10个月中,一次病也不生,一片药也不服用呢?
如果确实需要应用的药物,也应当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使用。要选择对胎儿无害的药物;如果两种以上的药物有同样的作用时,应选择对胎儿危害较小的一种药物。同时要严格掌握剂量、用药持续时间、合理用药。当病情有好转时,要注意及时停药。在自己缺乏用药常识的情况下,不要私自购药。更不要听信所谓“偏方”或“祖传秘方”,也没有必要服用各种保健品或补药。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儿科王新良
以下一些药物,给孕妇使用是应该慎重的,有的绝对不能服用。
⊙常用的消炎杀菌药物──抗生素。
青霉素:可破坏胎儿红细胞,引起严重黄疸,使胎儿死亡。
链霉素:引起先天性耳聋,骨骼发育畸形。
四环素:致牙釉质形成不全,骨骼、心脏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肢体短小或缺损(如缺四指),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最严重者可出现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
土霉素、强力霉素:使胎儿短肢畸形。
氯霉素: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腹胀(即“灰婴综合征”)。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
卡那霉素:致耳聋。
红霉素:致先天性白内障、四肢畸形、脑膨出。
庆大霉素:造成胎儿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
磺胺类药物(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致高胆红素血症、脑核性黄疸、畸形。
⊙抗病毒药物(病毒唑)有致畸作用,甚至使胚胎致死,因此孕妇禁用,怀孕前也不应服用。病毒唑可以通过喷入和气雾发生器管道吸入治疗呼吸道病毒感染,由于空气受到药物污染,在病人通过面罩接受病毒唑治疗时,已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医务人员应避免接触。
⊙雌激素(如已烯雌酚)绝不能用于孕早期的妇女;通常保胎用的黄体酮属于孕激素,同样不安全,怀疑能引起男胎的尿道下裂。口服避孕药,可引起胎儿心血管畸形。雄激素可引起女胎生殖器男性化。
⊙抗肿瘤药品对胎儿的损害很严重。如果孕妇患有癌症,又必须用抗癌药物的时候,一般的原则是终止妊娠,“弃胎保母”;
⊙抗癫痫药物(如巴比妥类、扑痫酮、三甲双酮、大仑丁、苯妥英钠);
⊙抗甲状腺药(如丙硫氧嘧啶、他巴唑);
⊙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如甲磺丁脲、氯磺丙脲);
⊙治疗精神抑郁或镇静的药物(如地西泮、利眠宁、眠尔通、冬眠灵);
⊙治疗风湿性或类风湿性疾病的非类固醇药物(如消炎痛、布洛芬、阿司匹林或非那西汀);
⊙治疗水肿的利尿药物(如双氢克尿噻、利尿酸、安体舒通);
此外,过量使用维生素A、维生素D和维生素K,可能有致畸作用。
中草药中,有些药物药性猛烈、毒性强峻,孕妇不能服用,至于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滑利之药,对孕妇都属于禁用或慎用之列。人们在实践中还发现下列中药也是孕妇应慎用的:瓜蒂、藜芦、胆矾、郁李仁、蜂蜜、甘遂、赤芍、朱砂、全蝎、枳实、红花、五灵脂、没药、雪上一枝蒿、莪术、商陆、当归、川芎、丹参、益母草、桃红、血竭、穿山甲、泽兰、乳香、毛冬草、吴茱萸、砂仁、豆蔻、厚朴、木香、枳壳、金铃子、黄莲、栀子、龙胆草、山豆根、大青叶、板蓝根,苦参、丹皮、生地、玄参、紫草、犀角、茅根、槐花、川乌、草乌、延胡索、细辛、白芍、白芷、甘草、酸枣仁、海龙、海马、芦荟、洋金花,天南星、太子参、王不留行、硫黄、樟脑、玄明粉、蟾酥、蜣螂,土鳖虫、红娘云、阿魏、猪牙皂、路路通、八月木、柴胡、天仙子、马鞭草、白附子、麻黄、冬葵子、蓖麻油、番泻叶等。服用中药或中成药,可按“孕妇慎用”或“孕妇忌用”执行。
以上药物在妊娠期都要禁用或慎用,非用不可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要做到用药单一、剂量小、时间短。
摘自《呵护孕妇、产妇、胎儿、婴儿365条妙计》,人民军医出版社,2007年,王新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