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患儿与听力筛查
2019年10月28日 7986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先天性聋哑是由于遗传因素(如家族史、父母近亲婚配),胚胎期母体患急性传染病或耳毒性药物中毒等原因影响胎儿内耳听觉器官的发育不全,使出生后小儿听力损害。因为耳聋,妨碍对语言的摹仿、学习而成为聋哑。 听力正常的婴儿一般在4-11月呀呀学语,这是语言发育的重要阶段性标志。而严重听力障碍的儿童由于缺乏语言刺激和环境,在语言发育最关键的2-3岁内不能进行正常的语言学习,最终重者导致聋哑,从而产生一系列的后果:如语言障碍、社会适应能力低下、注意力缺陷和学习困难等心理行为问题。所以,凡婴幼儿到了12-18个月左右仍不会说话时,要注意先天性聋哑的可能性。聋哑患儿哭、笑声正常,有的也可听到敲锣、雷鸣或爆竹声。确诊首先应了解病史,患儿父母、祖父母是否为近亲结婚或聋哑配偶,以及母亲怀孕史、出生史和家族史。对年幼小儿可在其背后用拍手、摇铃等作突发声音测验,如能听到声音,就会表现有眨眼、啼哭或转动头部等惊动反应。对较大的儿童,除可用背后呼其名、击掌等方法外,并可作语言、闹钟、秒表、音叉、电测听计等测试。 正常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为0.1-0.3%,其中中重度以上者0.05%。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管理办法”中就包括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采用耳声发射法(TEOAE)和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AABR),对所有新生儿在出生后1-3天内进行听力初步筛查,若未通过则在出生42天内进行复筛,若仍未通过则应待患儿3个月大到相关诊断中心或耳鼻咽喉科采用听觉诱发电位(ABR)、多频稳态诱发电位(ASSR) 等技术进行确诊。若患者诊断为听力下降,应在出生后6个月再次诊断,经两次诊断最终确诊后应马上采取医学干预措施。对听力有障碍的婴幼儿,宜采用配戴助听器、语言训练等早期干预治疗,对完全听力丧失的婴儿应选择电子耳蜗植入手术。聋哑儿童宜及早上聋哑学校进行专门教育,包括听觉语言的训练。 附:耳聋分级(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耳鼻咽喉科郭良芬
1980年:轻度听觉障碍, 26~40分贝,中度听觉障碍41~55分贝,中等重度听觉障碍56~70分贝,重度听觉障碍71~90分贝,极度听觉障碍91分贝以上;
1991年:正常≤25dB,轻度耳聋26-40dB,中度耳聋41-60dB,重度耳聋61-80dB,极重度耳聋≥80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