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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防晒专家共识(2017)

2017年06月07日 11035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日光使地球生物得以繁衍生息,是万物能源之 根本。但过度的日光暴露不仅可导致皮肤光老化 影响容貌,还可诱发或加剧各种光线相关的皮肤 病,故减少日光过度暴露十分必要。为此,中国医 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皮肤美容事业发展工作委 员会组织部分专家制定了本共识,用于临床医师在 工作中指导患者和公众合理防晒。

一、日光照射与皮肤反应 地球表面的日光主要由波长280 nm 以上的紫 外区到 1mm 以内的红外区组成[1],其中紫外线 (ultraviolet/ultraviolet radiation,UV/UVR)约占 6%, 可见光约占52%,红外线约占42%[2] 。UV对皮肤的 危害早已得到共识,近年来可见光和红外线对皮肤 的影响也逐渐受到关注。 (一)UVR[1,3] : 1. 概念:UVR 波长在 100 ~ 400 nm。根据波长 范围和生物学效应,UVR分为以下3个波段:短波紫 外线(UVC):波长 100 ~ 280 nm,穿透能力弱,全部 被大气臭氧层吸收,不能到达地球表面。UVC可以 破坏细胞生物膜,损伤 DNA,杀灭微生物。医院用 于消毒的紫外线灯就是人工UVC光源,操作时要注 意防护。中波紫外线(UVB):波长280 ~ 315 nm,可 穿透大气层,占地表UVR的5%,易被玻璃阻隔。能 到达表皮基底层,生物学效应强,为UVA的100倍。 长波紫外线(UVA):波长 315 ~ 400 nm,占地表 UV 的 95%,可再细分为 UVA1(315 ~ 340 nm)和 UVA2 (340 ~ 400 nm)。UVA穿透能力强,可透过薄衣物、 玻璃等,并可穿过皮肤表皮,到达真皮层。 2. 皮肤反应: (1)红斑反应:即日晒红斑,为急性炎症反应。 晒后 2 ~ 7 h 出现,12 ~ 24 h 达高峰,主要表现为日 晒部位出现红斑、肿胀,重者发生水疱。自觉灼 痛。数日后红斑消退,出现脱屑。浅肤色的人更易 发生。作用光谱主要为UVB。 (2)皮肤黑化:即皮肤晒黑。表现为光照部位 边界清晰的灰黑色斑,无自觉症状。根据色素出现 时 间 ,可 分 为 :即 刻 性 黑 化(immediate pigment darkening),照射过程中或照射后立即发生的灰黑色 色素沉着,一般仅持续数分钟至 2 h。持续性黑化 (persistent pigment darkening),随着UVR剂量加大, 可与红斑反应重叠发生,为灰黑色或深棕色,高峰 在 2 ~ 24 h,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天。延迟性黑化 (delayed tanning),照射后数日内发生,可持续数周 至数月。即刻性黑化和持续性黑化是通过氧化黑 素颗粒并输送到角质形成细胞而产生,作用光谱是 UVA 和可见光。延迟性黑化则由黑素细胞功能活 跃,合成更多的黑素引起,作用光谱包括 UVB、 UVA、可见光。 (3)皮肤光老化:长期日光照射会加速皮肤衰 老,这一变化主要由UVA引起。表现为光暴露部位 皮肤粗糙、皱纹增多和色素加深,皮肤弹性降低,毛 细血管扩张或增生、红斑形成。 (4)免疫功能异常:皮肤受到紫外线照射后,不 但可以引起照射部位发生皮肤光变态反应,还可以 导致局部皮肤和全身免疫系统的功能异常。光线 引起的免疫改变涉及免疫活性细胞、细胞因子、补 体以及这些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多种光线性疾 病、光加剧皮肤病均与之有关。 (5)光致癌:UVB 照射导致细胞核碱基结构改 变,UVA 诱导细胞产生活性氧簇,引起细胞膜结构 异常,DNA 变性,破坏脂质、蛋白质,导致光线性角 化病、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恶性黑素瘤等。 (二)可见光和红外线:可见光是视觉能感知的 电磁波(400 ~ 780 nm);红外线(780 nm ~ 1 000 μm) 使人体感受到阳光的温暖。这两种光可到达皮肤 真皮网状层至皮下组织,通过刺激血管扩张[4] 或激 活成纤维细胞膜表面的热感受器[5] ,或通过活性氧 簇途径影响线粒体能量转化,最终使胶原降解,血 管形成,导致皮肤光老化[

二、防晒功效标识 (一)织 物 UVR 防 护 :紫 外 线 防 护 系 数 (ultraviolet protective factor,UPF)用于评价织物对UVR的防护性能,通过计算皮肤无防护时与皮肤有 织物防护时的紫外线照射平均效应的比值。UPF值 越高防护效果越好(表1)。但UPF > 50以后,增加 UPF 值对人体防护效果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因 此,我国纺织品的 UPF 值最高标识为 50+。当 UPF 值 > 40,且UVA 的透过率 < 5%时,可称为“防紫外 线照射产品”。

(二)化妆品UVR防护: 1. 日光防护系数(sun protection factor,SPF):是 评价防晒化妆品防止皮肤发生日晒红斑的能力。 需要先测定UVR引起皮肤晒红的最小剂量,即最小 红斑量(minimal erythema dose,MED)。SPF 计算方 式为:SPF = 使用防晒化妆品防护皮肤的MED/未防 护皮肤的 MED。SPF 值越大,防日晒红斑效果越 好。我国法规要求 SPF 的标识以产品实际测定的 SPF值为依据。当产品的实测SPF值 > 50时,标识 为SPF50+。 2. UVA 防 晒 系 数(protection factor of UVA, PFA):是评价防晒化妆品对皮肤晒黑的防护指标, 计算方式如下:PFA = 使用防晒化妆品防护皮肤的 MPPD/未保护皮肤的 MPPD。MPPD 即最小持续色 素黑化量,为UV照射2 ~ 4 h后,在照射部位皮肤上 产生轻微黑化所需要的最小照射剂量或最短照射 时间。根据所测PFA值的大小,标识产品防护UVA 的等级(protection of UVA,PA),以反映产品防护UV 晒黑的能力,标识方式:当 PFA 值 < 2,不得标识 UVA防护效果;当PFA值为2~3,标识PA+;当PFA 值为 4~7,标识 PA ++;当 PFA 值 8~15 时,标识 PA+++;当PFA值 ≥ 16时,标识PA++++。 3. 广谱防晒:当产品防晒光谱的临界波长 (critical wavelength,CW)≥ 370 nm 时,产品可以标 识具有广谱防晒效果。 4. 防水性能测定:户外活动出汗或水下作业时 要求使用具有抗水性能的防晒产品。测试方法是 人体皮肤经过 40 min 或 80 min 的反复循环水浸泡 即抗水性试验后测定SPF值。

一)规避性防晒: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 提出紫外线指数(ultraviolet index,UVI),用以表示 日光紫外线强度。通过计算UVR使人皮肤产生红 斑反应的强度获得UVI值,范围在0 ~ 11+,最高值 没有上限,数值越高对皮肤和眼睛的伤害越大。我 国某些地区已将UVI作为气候预报的参数。一般中 午时分为UVI最高的时段,而春末和夏季是UVI最 高的季节。海拔越高,UVI越强。海边沙滩、雪地、 城市高层建筑的墙面或幕墙玻璃、汽车窗玻璃、地 面硬化,如沥青/水泥路都会反射紫外线,从而增加 UVI值。室外活动要注意规避UVI数值高的时段和 地点,或在树荫、山坡阴面从事户外活动[9] 。 (二)遮挡性防晒:遮阳伞、太阳帽和衣物等织 物产品可直接遮挡日光。织纱密度越高、颜色越 深、或加有防晒涂层,其紫外线吸收能力就越强,防 晒效果越好。帽檐的边长最好在7.5 cm以上,才有 较好的防晒效果。建议选购 UFP > 25,UA 透过 率 < 5%标识的织物产品。眼睛是人体唯一的感光 器官。急性光损伤可导致角膜炎、视网膜炎;慢性 日光损伤使眼晶体浑浊,是造成白内障的主要原 因,还可引起眼底黄斑变性、翼状胬肉[10] 。应选购 覆盖全部 UV 的遮阳镜,并尽量减少蓝光和紫光透 过[3] 。镜面足够宽大能完全遮盖眼睛和眉毛。镜片 以深色为宜,但不宜过深以免影响视觉。 (三)防晒化妆品: 1. 防晒剂:防晒剂是利用对光的吸收、反射或 散射作用,以保护皮肤免受特定 UV 伤害的物质。 国际上已开发了60多种防晒剂。在中国,批准使用 的防晒剂有 27 种。见表 2。随着对 UV 认识加深, 新型防晒剂、天然植物萃取的防晒剂以及各种防晒 增效剂正不断面市[11] 。 (1)无机防晒剂[12] :又称物理 UV 屏蔽剂,这类 物质主要通过反射、散射日光发挥防晒作用,如二 氧化钛(TiO2)、氧化锌(ZnO)。近年研究发现,无机 防晒颗粒具有类半导体性能,其内电子跃迁过程可 选择性吸收UV而发挥防晒作用[13] 。物理防晒剂防 晒谱宽、相对光稳定、不易致敏,适用于敏感人群。 缺点是不易涂抹,不透明、影响美观。TiO2作用光谱 与其颗粒大小有关[14] 。通常无机防晒剂颗粒直径 越小,可吸收波长越短,作用范围越窄。如纳米化 TiO2具有高折光性和高光活性,透明性好,但反射、 散射作用减弱、吸收波长变短。TiO2颗粒偏大则作 用光谱右移,尽管对UV的防护减弱,但同时对可见 光和红外线有一定防护作用。 (2)有机防晒剂[12] :又称化学性 UV 吸收剂,绝大部分有机防晒剂都含有芳香基团,苯环上基团的 改变可影响防晒剂的光谱特性。这类物质可选择 性吸收UV而发挥防晒作用。吸收UVB的防晒剂主 要有水杨酸盐及其衍生物、肉桂酸酯类等;吸收 UVA的有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等;对两者兼 可吸收的有二苯甲酮及其衍生物等。有机防晒剂 质地轻薄,透明感好。传统的有机防晒剂光稳定性 不如无机防晒剂,且易透皮吸收、有一定致敏性,可 能会导致接触致敏和光致敏作用。近年来,大量新 型有机防晒剂上市,这些防晒剂克服了传统有机防 晒剂的缺点,通过异构化、微粒化等方式显著提高 防晒剂溶解性、光稳定性,且不易透皮吸收,安全有 效,备受市场青睐[11] 。 (3)抗氧化剂:对日光没有直接吸收或反射作 用,但加入化妆品后可提高皮肤抗氧化能力,起到 间接防晒作用,包括维生素C/E、β胡萝卜素、金属硫 蛋白、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花青素、四氢甲基嘧 啶羧酸(ectoin)以及甘草、芦荟、绿茶、三七、葡萄籽 等众多植物提取物[15] 。各类防晒剂各有利弊,为了 同时覆盖UVB和UVA,兼顾安全和良好的皮肤使用 特性,故多数的防晒化妆品都是不同作用机制的原 料复配。 2. 优质防晒化妆品的特点[11,16] :防晒效果确切, 防晒光谱涵盖UVA和UVB;安全性和耐受性高,不 易产生刺激和过敏;产品对光稳定,不使衣物着色; 易于涂抹,透气性好。 3. 防晒化妆品类型与特点[11] :乳化型是最常见 的类型,防晒剂原料易于分散,产品基质稳定,更容 易制备高SPF 值产品,其中油包水型(W/O)耐水性 能好,而水包油型(O/W)使用感更好。防晒油皮肤 附着性好,防水效果突出,但使用起来比较黏腻。 凝胶型使用感好,受消费者喜爱。喷雾剂使用方 便,感觉清爽,但防晒效果不稳定,耐水性较差。气 溶胶型如防晒摩丝涂抹面积较大,也无油腻感。摩 丝抛射剂蒸发所带来的凉爽感觉更适合在夏季使 用。缺点是在夏季高温中有高压气体泄漏的风 险。固体型防晒剂主要见于彩妆如粉饼、粉底、口 红等,更容易添加高比例的TiO2、ZnO。其他粉质原 料如滑石粉、云母等也有物理遮挡作用,所以这类 产品有较好的防晒效果。 (三)系统性光保护剂[3,17] :口服药物或食物补 充剂,通过对抗光氧化损伤、修复细胞膜和DNA、减 少炎症反应等途径,减轻光损伤。食物:胡萝卜素 (β胡萝卜素、花青素、番茄红素、叶黄素)、多酚(类 黄酮、白藜芦醇)、青石莲萃取物、益生菌、硒、大豆 异黄酮、巧克力、咖啡因、必需脂肪酸等。药物:维 生素C/E、烟酰胺、非甾体抗炎药(乙酰水杨酸、布洛 芬、吲哚美辛)、抗疟药、糖皮质激素等。黑素细胞 刺激素(α⁃MSH)类似物通过使皮肤黑化减少日光 照射损伤,是新型的系统光保护剂[18] 。系统性光保 护剂可在日晒前、或光感性患者在夏季到来前使 用,以增强皮肤对 UV 的耐受力。日晒后使用以治 疗照射造成的皮肤损伤。视具体情况,可单用或联 合使用上述物质数周到数月。相反,另一些药物或 食物具有光感性。药物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雌 激素类、马来酸氯苯那敏、苯海拉明、维A酸类等;食 物如灰菜、茴香、苋菜、芹菜、无花果、芒果、菠萝、木 瓜等。在阳光下长时间活动时应注意避免食用或 接触光感性物质。 四、防晒化妆品选择与应用 按照WHO建议,当UVI < 2时,不需要防晒[19] 。 一般室外活动,使用衣帽、伞、太阳镜等遮盖性防 晒,尽量避免体表直接暴露于阳光下。防晒类化妆 品是最常用最有效方法,应遵循以下建议,合理地 选择和使用。 (一)一般原则[20] : 1. 防晒参数的选择:室内活动:在没有紫外光 源的室内活动,不需要使用防晒产品;室内可能受 到UV 照射的活动(靠窗、接触较强紫外灯光源、强 荧光灯、驱蚊灯、娱乐场所的霓虹灯光等),选择 SPF15/PA+以内的产品。室外活动:要根据所处地 区、季节、当日 UVI 和室外活动时间长短做适当选 择:阴天或树荫下的室外活动,选择 SPF15 ~ 25/ PA+ ~ ++;直接在阳光下活动,选择 SPF25 ~ 30+/ PA++ ~ +++;高强度UV:雪山、海滩、高原等环境, 或春末、夏季阳光下活动,使用SPF50+/PA++++;如 活动涉及出汗或水下工作,应选择防水抗汗类 产品。 2. 涂擦时间、剂量与频率[21] :在出门前 15 min 涂抹产品。一般产品需每隔 2 ~ 3 小时重复涂抹。 涂搽量以1分币大小产品涂敷于全面部为宜。具体 的涂抹时间和频率遵照防晒产品说明书。 3. 部位:全身曝光部位均需涂抹防晒产品。尤 其头顶头发稀少、耳廓暴露的人群,要特别注意涂 抹。下唇易受日光损伤,要注意使用有防晒功效的 唇膏。UVR 易导致毛发干枯粗糙,失去弹性和光 泽,可用防晒摩丝。 4. 清洗:脱离光照射环境可以洗掉防晒产品。一般防晒产品,清水或洗面奶即可洗净。抗汗防水 性产品则需更仔细彻底清洁,或借助卸妆产品。清 洁后涂搽保湿剂。 (二)特殊人群: 1. 婴幼儿[11,22] :为了避免婴幼儿过度防晒而导 致维生素 D 缺乏,可以每天 1 ~ 3 次日光浴,每次 10 min左右,即可满足1天维生素D需要量,但需避 开UV最强的上午10:00至下午4:00。特殊情况可 通过食物、药物等补充维生素D需要量[23] 。< 6个月 的婴儿皮肤娇嫩,体表面 积与体重的比值较高,涂 抹防晒产品后,不良反应 风险较高,因此不建议使 用。应通过避免阳光照 射,衣物等遮盖防晒。6个 月至 2 岁仍然以衣物遮盖 防 晒 为 主 ,也 可 挑 选 SPF10/PA+以内的物理性 防晒产品,以霜剂或粉质 产品为宜。即使涂抹了防 晒产品也不宜在强烈阳光 下活动。户外活动时间应 避开UV强的时段,或当儿 童在阳光下的阴影长度短 于身高期间都不宜室外活 动。由于有致皮肤癌的风 险,禁止 < 18 岁青少年使 用晒黑产品。 2. 老年人:骨质疏松 高发的人群可接受适宜的 阳光照射。但合理的防晒 措施可减缓皮肤衰老,预 防皮肤肿瘤的发生。因此 长时间在阳光下活动,仍 需采取一定的防晒措施。 3. 孕妇:妊娠过程中 使用防晒剂,除一般的皮 肤保护作用外,还可减少 黄褐斑发生率或阻止妊娠 期皮损进一步加重。防晒 产品使用方法同正常人, 但防晒剂配方应更加简 单,风险评估要求更高[17] 。 

五、光线相关性皮肤病与防晒 光线相关性皮肤病包括:遗传性光皮肤病、光 敏性皮肤病(如光接触性皮炎等)、光加剧皮肤病 (如黄褐斑、红斑狼疮、玫瑰痤疮、痤疮)、光线性角 化病、皮肤基底细胞癌等。光线相关性皮肤病都应 减少光暴露。采取光遮盖措施如打伞、戴太阳帽、 太阳镜等。尽量避免光敏性食物/药物。限于篇幅, 不在此赘述光皮肤病治疗,仅就防晒产品的选择做 简要介绍。1. 针对 UV 作用光谱,选择防晒剂。由于大多 数光皮肤病与UVB和UVA均相关,应尽量选择广谱 防晒产品。 2. 光线性皮肤病如慢性光化性皮炎、光线性痒 疹等,皮肤增厚苔藓化,干燥,在避光防晒、系统光 保护治疗的同时,要特别注意使用保湿剂。增加皮 肤的水合作用,促进皮肤屏障修复,可以起到事半 功倍的效果。 3. 光加剧皮肤病如敏感性皮肤、玫瑰痤疮红斑 期等,皮肤屏障受损,对环境耐受减低,易于过敏。 应选择无乙醇、无香料、无高致敏性原料的配方,含 有保湿和舒缓功效成分。在使用新的防晒产品前, 必须先做皮肤试用试验,证明安全后方可正常使 用[24] 。 4. 多形性日光疹、日晒伤,急性期皮肤红肿、水 疱、丘疹甚至有渗液时,应先予抗炎抗过敏的药物, 待急性炎症缓解后再使用防晒剂。 5. 色素沉着如黄褐斑或炎症后色素沉着,防晒 应作为一线治疗措施。色素减退如白癜风,皮损缺 乏黑素的保护易导致急性光损伤,因此需要宽波段 的防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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