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详解2
2016年07月06日 5042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持续心肺复苏为了尽量减少因通气而中断胸外按压,对于未建立人工气道的成人,《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推荐的按压-通气比率为30:2。如双人或多人施救,应每2分钟或5个周期(每个周期包括30次按压和2次人工呼吸)更换按压者,并在5秒钟内完成转换。
因为研究表明,在按压开始1~2分钟后,操作者按压的质量就开始下降(表现为按压频率和幅度以及胸壁复位情况均不理想)。《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更强调持续有效胸外按压,快速有力,尽量不间断,因为过多中断按压,会使冠脉和脑血流中断,复苏成功率明显降低。
单人:每做30次胸心脏按压,交替进行2次人工呼吸。每5个按压/通气周期(约2min)后,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价,如仍无循环体征,立即重新进行心肺复苏。
双人:一人行胸部按压,另一人保持患者气道通畅,并进行人工呼吸,同时监测颈动脉搏动,评价按压效果。每2min应更换按压者,避免因劳累降低按压效果。
判断复苏效果 急救中大约每2分钟重新评估病人是否恢复意识和呼吸。
观察颈动脉搏动:按压有效时每次按压后就可触到一次搏动。若停止按压后搏动停止,表明应继续进行按压。如停止按压后搏动继续存在,说明病人自主心搏已恢复,可以停止胸外心脏按压。 观察自主呼吸:若无自主呼吸,人工呼吸应继续进行,或自主呼吸很微弱时仍应坚持人工呼吸。 复苏有效指征:复苏有效时,可见病人有眼球活动,出现睫毛反射;口唇、甲床由苍白、紫绀转红,肢体转温,甚至四肢可活动;观察瞳孔时,可由大变小,并有对光反射。
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终止急救:
①患者自主呼吸及心跳获得良好恢复,甚至恢复了意识,此时可结束心肺复苏。
②由其他急救人员接替抢救,或者专业急救人员到场,承担了复苏工作。
③心肺复苏持续30分钟以上,心搏骤停前10分钟未进行复苏,仍无心搏及自主呼吸,现场又无进一步救治和送治条件,可考虑终止复苏。
④脑死亡,如深度昏迷,瞳孔固定、角膜反射消失,将病人头向两侧转动,眼球原来位置不变等,如无进一步救治和送治条件,现场可考虑停止复苏。
⑤当现场出现危险,威胁到抢救人员的安全(如雪崩、山洪暴发)以及医学专业人员认为病人死亡,无救治指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