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脑损伤防治原则专家共识

2017年08月24日 12574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早产儿脑损伤( brain injury in premature infants,BIPI) 是指由于产前、产时或/和出生后的各种病理因素导致早产儿不同程度的脑缺血或/和出血性损害,可在临床上出现脑损伤的相应症状和体征,严重者可导致远期神经系统后遗症甚至死亡。



一、诊断依据


1、病史:可引起脑损伤的高危因素


(1)脑缺氧缺血与血流动力学紊乱:严重宫内窘迫与出生时窒息、高或低碳酸血症、循环衰竭/休克、低血压/高血压/血压异常波动、心力衰竭、呼吸衰竭、机械通气、严重脱水、低体温、宫内生长受限、严重或复杂先天性心脏病等。


(2)感染与炎症反应:绒毛膜羊膜炎、宫内感染、出生后感染、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等。


(3)血液系统疾病:出凝血异常、中-重度贫血、红细胞增多症-高粘滞血症、抗凝血酶缺乏、纤溶酶原缺乏等。


(4)产科高危因素:血栓或羊水栓塞、孕母合并症/并发症及不良嗜好(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严重贫血、吸烟、吸毒)、异常分娩史(急诊剖宫产、胎盘早剥、产钳/胎头吸引助产、肩难产、急产、滞产)等。


2、临床表现


可能伴有中枢性呼吸暂停、抑制状态、心动过缓、低血压、高血压或血压波动、意识改变、惊厥、颅内压增高、肌张力异常、原始反射异常等表现,也可无明显临床症状。


3、影像学检查


头颅B超或磁共振(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检查早期可发现严重脑水肿、各种类型的颅内出血、脑梗死、脑白质损伤等改变,晚期均可见多囊脑软化、脑空洞、脑穿通畸形、严重脑室扩张或脑积水及脑萎缩等改变。



4、脑功能监测


(1) 脑电图(electroencephalography,EEG):分为急性期异常和慢性期异常两种,其中ASAs的标准为连续性中断或/和背景活动振幅减低;CSAs的标准为频谱紊乱,具体表现为:


①δ波畸形伴或不伴额叶 >100μV 的正向尖波或枕叶 >150 μV 的负向尖波;


②中央区 >100 μV 的正向尖波。EEG 至少需在生后48 h 内( 发现ASAs) 和第7 ~14 天( 发现 CSAs) 各做一次,其中生后第 7 ~ 14 天的检测对判断神经系统预后有重要价值。


(2) 振幅整合脑电图 ( amplitude integrated electroencephalography,aEEG): 如缺乏睡眠周期、窄带下界电压过低、窄带带宽加大、连续性低电压、癫癎样波形和爆发抑制等, aEEG需在生后1 周内检测。


5、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脑损害


如由遗传代谢紊乱引起的脑损害及低血糖脑病、胆红素脑病、宫内 TORCH 感染及生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不包括在内。


二、防治原则


BIPI一旦发生无特效治疗,重在预防,应采取综合性防治原则。


(1)避免和减少对患儿的不良刺激:如尽量减少各种穿刺、避免频繁的肺部物理治疗和吸引、检查和治疗集中进行等。


(2)优化呼吸管理,合理使用机械通气,避免与呼吸机对抗;纠正缺氧和酸中毒,避免低或高碳酸血症,使PaCO2维持在35~50mmHg之间(可接受的范围是30~55mmHg)。


(3)维持血压在正常范围,避免血压波动,以维持脑血流正常灌注和脑血流动力学稳定。


(4)维持电解质、血糖、血浆渗透压在正常范围和最佳的营养状态。


(5)置患儿于中性温度环境,维持体温正常,避免低体温。


(6)监测凝血功能:使凝血功能、血小板计数等维持在正常范围。


(7)积极控制感染与炎症反应。



​(8)控制惊厥:有惊厥者首选苯巴比妥钠静脉注射,负荷量15~20mg/kg,如惊厥未控制可每隔5~10min追加5mg/kg,直至总量达到30mg/kg。24h后给维持量,每天5mg/kg,分两次间隔12h给予,疗程视病情而定。


(9)严重脑室内出血致脑室显著扩张者,至少在随后的4周内,要常规监测头围大小、前囟变化和临床状态。可酌情选择以下治疗措施:


①埋置皮下脑脊液存储器:当脑室内出血伴脑室进行性增宽时即可采用该方法。根据病情可每天抽取1~2次脑脊液,每次抽取脑脊液的量视病情而定(一般每次不少于10mL),注意无菌操作,每周进行一次脑脊液常规及生化复查,当脑脊液性质正常、每次穿刺量少于5mL、脑室大小恢复正常且稳定8周后,可停止引流并取出存储器。每周至少复查一次颅脑超声以监测侧脑室大小的变化。


②体外脑室引流系统:融脑脊液引流、灌洗和溶纤治疗为一体,在严重脑室内出血发生后,于两侧脑室内各置入一根引流管,其中一根用于引流出脑室内的积血及脑脊液,另一根向侧脑室内注入人工脑脊液(可用生理盐水代替,也可加入纤维蛋白溶解剂和抗生素)而达到治疗目的。24h引流量通常比注入量多60~100mL。疗程视病情而定(一般2~7d),当引流出的脑脊液颜色正常时即可停止。


③上述方法无效者,可行脑室-腹腔分流术。


(10)恢复期以康复治疗为主。


来源: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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