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亚临床甲减与甲减的治疗

2016年09月14日 452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随着甲状腺疾病发病率升高及我国“二胎政策”的放开,妊娠期甲状腺疾病诊治的关注热度有增无减,在刚刚闭幕的十七届国际内分泌大会暨中华医学会第十五次全国内分泌学学术会议(ICE&CSE)上,相关报告场次几乎都是爆满。


总的来说,既有的临床证据显示,母体甲状腺素转运给胎儿很可能对胎儿大脑的发育是非常重要的。大量临床研究从不同角度关注母体甲状腺激素对后代脑发育的影响,包括对后代智力IQ、脑灰质和皮质的影响,还会影响多种脑疾病(自闭症、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精神分裂症等)。


我国《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指出,妊娠期甲减一旦确诊,应尽早启动治疗,尽快使促甲状腺激素(TSH)水平达标,并维持妊娠全过程。妊娠期亚临床甲减的TSH治疗目标为,早妊娠期0.1-2.5mIU/L,孕中期0.2-3.0mIU/L,孕晚期0.3-3.0mIU/L。妊娠期亚临床甲减的治疗基本与妊娠期甲减相同,但L-T4剂量小于临床甲减。L-T4是治疗妊娠期甲减的首选药物,包括对于妊娠期亚临床甲减合并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阳性者。

选择L-T4治疗是基于对胎盘通透性的考虑。建议L-T4起始剂量如下,TSH为<4.2mIU/L的亚临床甲减者,起始剂量为1.20μg/kg/d,TSH为<4.2-10.0mIU/L的亚临床甲减者,起始剂量为1.42μg/kg/d,对于临床甲减患者,起始剂量为2.33μg/kg/d。


甲减妇女一旦确定妊娠,应立即增加L-T4剂量25%~30%,此后监测TSH水平并相应调整用量。美国一项研究显示最简单的增量办法是每周额外增加2天的加量。

对于妊娠期临床甲减患者,应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尽快达标。对于严重的临床甲减,应该在开始治疗的数天内给予两倍的替代剂量,使得甲状腺外的T4池尽快回复正常,但合并心脏疾病的患者应缓慢增加剂量。

治疗期间应检测甲状腺功能,临床甲减妊娠女性孕1-20周的检测频度为1次/4周;孕26-32周应检测一次甲状腺功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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