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杰:如果DRG无法给医务人员带来实惠,必定不会成功
中国医疗保险 2022-06-20 20:26 发表于北京
DRG时代到来,所有医院与医务人员牵涉其中,生存法则发生了哪些变化?
「医院与医生要抓紧转变理念,调整思路,在DRG时代找到未来发展的空间。」近期,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指导组组长、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郑杰给出如上建议。
2021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
据郑杰透露,国家已经完成了DRG/DIP示范城市的认定工作,示范医院认定工作也在进行中。
现实是,大部分医务人员对DRG不甚了解,有些将之「妖魔化」,认为DRG只是控费手段,会限制医务人员发展;有些则过度夸大DRG的作用,认为其能够解决医疗系统的所有顽疾。
「这两者都是不可取的。」郑杰说道,只有正确理解DRG,顺应改革导向,才能收获最大价值。
DRG的分组方案不能长期不变。为了更加贴近临床实际,国家医保局正在制定DRG分组方案的动态管理办法。
「初步考虑是每年升级一次,而且时间固定在每年第四季度,这样医院在下一年就可以用到新的分组方案。」据郑杰介绍,目前新的分组方案正在编制当中。
医保部门将坚持「同城同病同价」。有些省市反映,省里的三级医院与市里的、县里的医院差距还是很大,目前无法达成「同城同病同价」。
「未来一定是向『同城同病同价』方向去发展,因为这是一个公平性的问题,同一种病的治疗不应该因为区域、级别的差异而存在价值的差异。」郑杰说。
「如果DRG让医学停滞不前,我们宁愿不做。我们的改革,一定是在完善相应配套措施,保证医学创新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在谈到建立一系列弥补DRG缺陷的配套措施,如针对新药、新技术的「单独据实支付机制」时,郑杰表示。
此外,为了确保改革方向正确,医保部门需要对医院管理进行干预,但只是方向性的,并不会去干预医院管理者的具体管理措施。
「比如,我们会明确,DRG结余费用的分配,大部分要用于医护人员的绩效奖励;医院要逐渐形成各病组的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等。」郑杰说。
作为市场主体,如果医护人员不能从改革中得到实惠,政策必定不会成功。因此,医院通过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效率而获得的结余,要用来兑现医护人员的价值。
DRG,由试点到全国铺开
2019-2021年的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可圈可点」。研究显示,DRG实施之后,手术与操作类病组的占比在不断上升,内科类病组的占比不断下降。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大病小治、抢占住院资源的现象在减少,必须得到及时救治、真正需要住院的疾病占比在上升,医疗行为逐渐趋于规范。」郑杰说。
同时,临床价值也得以兑现。以北京为例,DRG实施以后,仅冠脉支架植入这一个病组,2021年北京市医院实现差额盈余5.5亿,这笔钱全部被返给医院。
为了让DRG更好落地,2021年12月,国家医保局确定了32个城市作为付费示范点(其中DRG示范点18个,DIP示范点12个,天津市、上海市则作为综合DRG/DIP示范点),示范医院的认定工作也在推进。
认清DRG改革两大核心目标
DRG在国际上运行40多年,仍被公认为是最科学的支付方式之一,其中的关键就在于,DRG调节了供需双方的平衡。据郑杰介绍,DRG需要明确两大核心目标:
一是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DRG的目的并非为了「省钱」,而是促进医保基金更合理使用。
之前的医保工作,更类似「账房先生」,主要关注是否超支,至于费用结构是否合理,资源如何配置,则干预不够。
有了DRG之后,医保将转向合理利用医保基金,引导医疗市场良性、全面发展。
通过临床价值兑现,促进资源流向更优质的医院和科室,从而引导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医疗市场的良性发展。「由此带来的,是医保管理理念的转变。」郑杰说。
届时,医保预算将被提升到更加重要的地位。
二是建立新的管理机制,改变目前医院和医生被动接受管理的现状。
众所周知,国家医保局成立以后,打击欺诈骗保一直是「重中之重」。
多年过去,欺诈骗保频出,可谓「打之不尽,打之不绝」,郑杰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按项目付费机制存在问题。
在这一机制下,管理者(医保部门)与市场主体(医院与医生)两者是对立的,医院与医生被动接受医保部门管理,在抵制心理下,总是想方设法规避管理。
「医务工作者不高兴,医保部门管理效率低下,可以说是『双输』,因此必须改变旧机制。」郑杰说道。
有没有一种机制,能将管理者与医务工作者们放在同一战线,将医务工作者被动接受管理变为主动自我管理?DRG便是这样一种机制。
按项目付费过度偏向供方,总额预付则过度向需方倾斜,DRG正是一个折衷:既考虑了需方,也考虑了供方,是平衡市场供需的有效工具。
这主要是因为DRG「控价不控量」。
控价是对供方的管理,让吃药、住院等种种医疗行为「明码标价」,抑制过度医疗,避免资源浪费,费用虚高。
同时,DRG又不控量,给供方足够的发展空间。「只要医院的服务好、技术高,收治多少病人,医保便兑现多少价值。」郑杰说,由此可以平衡供需,达到真正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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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关于DRG的四大疑问
DRG正在改变整个医疗格局,因此DRG的落地绝非简单地进行分组或出台某个政策那么简单,而是要围绕其建立一系列的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中就包含着改革联动:
一是建立分组动态调整机制。
随着技术发展,临床行为的变化,DRG的分组方案不能长期不变。为了更加贴近临床实际,国家医保局正在制定DRG分组方案的动态管理办法。
「初步考虑是每年升级一次,而且时间固定在每年第四季度,这样医院在下一年就可以用到新的分组方案。」据郑杰介绍。
二是权重与费率的测算「初期平移、后期合理调整」。
「改革初期,为了让DRG平稳落地,我们认可基于历史数据测算出来的分组及费用标准,即病组均值,暂不进行人为调整。」郑杰说。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对病组均值存在担忧,郑杰建议相关医务工作者认真分析一下,自身诊疗行为的成本是否超出了均值?为何会超出均值?
如果是分组不合理,可以向医保部门提出异议;如果是在费用管理方面仍有空间,就需要找到问题,解决问题。
此外,医保部门将坚持「同城同病同价」。有些省市反映,省里的三级医院与市里的、县里的医院差距还是很大,目前无法达成「同城同病同价」。
「这确实是个问题,但目前一定是向『同城同病同价』方向去发展,因为这是一个公平性的问题,同一种病的治疗不应该因为区域、级别的差异而存在价值的差异。」郑杰说,如果同一病组,三级医院治疗的价格更高,他们还怎么会愿意把常见病、多发病分到基层医院?这有违分级诊疗的目的。
而在DRG付费运行平稳后,为了实现资源的更合理分配,医保部门一定会干预相关标准的制定,通过调整权重、费率等方式,促使三级医院愿意将常见病、多发病下放到基层医疗机构,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三是要围绕DRG建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弥补DRG缺陷。例如,针对新药、新技术的「单独据实支付机制」。
由于打包支付,新药、新技术往往价格昂贵,所以DRG下,临床会失去使用新药、新技术的动力,从而阻碍新药及新技术发展。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如果DRG让医学停滞不前,我们宁愿不做。我们的改革,一定是在完善相应配套措施,保证医学创新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郑杰指出。
因此,针对新药、新技术,医保部门专门出台了经申请单独除外据实支付的机制,从而兑现临床应有的价值,让临床、企业有创新的积极性。
此外,针对可能出现的极值病例,医保也采取了「据实支付」机制。
「这些做法都是为了体现临床价值,弥补DRG存在的缺陷。」郑杰说,DRG并不完美,但是通过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可以让它变得更好。
四是未来医保将进行更多的「管理延伸」。
DRG核心目标的达成,不仅需要医保部门出台政策,还需要医院的管理者们配合,将这些政策真正落地。
「国家范围或省市范围的政策和标准,无法与每一家医院相匹配。」郑杰说道,因此需要医院管理者发挥作用,根据政策建立医院自己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与医保部门进行有效衔接」。
为了确保改革方向正确,医保部门需要进行干预,但只是方向性的,并不会去干预医院管理者的具体管理措施。
「比如,我们会明确,DRG结余费用的分配,大部分要用于医护人员的绩效奖励;医院要逐渐形成各病组的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等。」郑杰说。
作为市场主体,如果医护人员不能从改革中得到实惠,政策必定不会成功。因此,医院通过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效率而获得的结余,要用来兑现医护人员的价值。
「这部分结余必须发放给医护人员,不能用去干别的,但具体怎么发,我们并不干预。」郑杰说道,医保出台的都是方向性文件,不会事无巨细,让医院管理者「束手束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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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改革不能「单打独斗」,需要联动
靠一个政策「单打独斗」的时代过去了。
「我们可以看到,每个独立的政策都存在一定『副作用』,都会遭到市场抵制。」郑杰举例道,DRG的局限性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医学新技术的发展、打击临床的积极性;带量采购因为改变了原有利益格局,也有遭到市场抵制的情况发生。
由此,未来一定是多个政策联动、1+1>2的时代。「单打独斗存在一些问题,但如果把他们合并在一起,效果会更好。」郑杰说。
目前, DRG政策推行会与带量采购政策联动。「由政府出面,将药品或耗材的价格压下来,控制成本之后,再通过DRG的方式将结余还给医院。」据郑杰介绍,2021年,北京通过冠脉支架带量采购,每个支架降低了1万元,仅冠脉支架植入这一个病组,北京市医院实现差额盈余5.5亿,全部返给医院,很多医院得到了实惠。
同时,与DRG配套使用的还有总额预算政策。单独的DRG下相关方可能出现「冲量」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失控风险。
如何保证医保基金不失控?郑杰说,这需要围绕DRG建立一个多维体系。
以北京为例,北京建立「北京医保总额预算模型」,即GBI(Global Budge Index),包括年初对每家医院发展空间的精确预算(与清华大学合作研发)及年末对该院发展质量的评价并列出费用清单(与普华永道合作研发)。
DRG致力于让医护人员以病组为单位进行规范的医疗行为;GBI则针对各医院管理者,主要目的是让基金风险可控。
DRG与GBI配合进行多维体系的衔接。根据每家医院的特色,GBI会测算出年度发展预期,然后全年使用DRG进行付费,年末再次回到GBI,对医院发展质量进行评估。
「GBI的评估与三级公立医院国考类似,也是打分制的量化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兑现医院的收益。」郑杰举例道,如果年初预算是10亿元,通过评估得分为1,医院便得到10亿;得分为1.1,便获得11亿;得分为0.9,则只获得9亿。
「通过GBI与DRG的结合,真正规范医疗行为,体现医院价值。」郑杰说,未来医保的政策一定是多维的、联动的。
医院与医生应该怎么做?
面对DRG这张考卷,医院及医生们应该如何作答?
郑杰说,像过去那样追求「又大又全」,很可能会拖垮医院。
「未来,常见病、多发病在三级医院的费率会相对低,由此促使三级医院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转移到基层医院,从而促进分级诊疗。」郑杰说。
因此,医院的管理者作为医院的舵手,一定要明确医院的发展方向,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医院的主要功能定位是什么?哪些学科能真正带来价值,就集中力量发展哪些优势学科。」郑杰认为,医院只要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医保一定会兑现最大价值。
那DRG时代的医生,价值到底如何体现?
郑杰认为,医生不能再通过「挥霍资源」把病看好,而是要思考,如何最大化利用手里的资源,优化临床路径,更好地治疗更多的患者。
同时,医保、病案等部门都要发挥各自作用。
「千万不要以为,DRG只是医保办的工作。」郑杰说道,DRG是一个全体系的联动、全格局的改变。
要以院长为核心,进行全科室、全体系的联动,只有这样,才能在未来的DRG时代受益。